這篇是否應該取名為「我也要紅,我也要紅......」?

這個這個這個,辦公室曾經有人叫我不要讓自己的部落格讓大家看到,但是,我還是很要死的去報名了本屆全球華人部落格大獎,還到天空部落的專屬頁面寫集氣文 (就是本篇),不過,寫了兩年多,經歷過點閱律超高的輝煌時代,也走過了一天不破5的慘澹歲月,到今天努力讓自己每兩天定期PO一篇文,算是讓自己能夠持之以恆的做一件事 (算是一種修練?),每天有近50的點閱,我也開心啦!(至少有人欣賞我的文,會定期上來看)

總之,沒有做過的事情,幹麻不去試試呢?人做事常常是需要被肯定的,萬一真的有可能入選 (我看機率應該不高啦!),更會激勵自己繼續寫下去吧!

加油囉!大家有空也去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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