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去旅行即使帶著相機,也不太拿出來拍了。

每次有人去旅行回來,一定都會拿著滿滿的相片給大家看,從以前的相簿,到現在的光碟,傻瓜相機鮮少拍出失敗之作,就連三歲小孩也可以輕易的將眼前的景象永遠的烙印下來。

不過我就是不喜歡,總覺得把像機拿出來的這個動作,就已經破壞了整體的和諧性。

或許這跟我的求學背景有關吧!紀錄片的最根本精神:當攝影者拿出攝影機的那一刻,所謂的真實就已經被破壞。也許是這個原因,拿出相機這個動作讓我覺得很不自然,我如果在某一刻,覺得應該要把他拍下來,應該是我再當下應該有心領神受的感動,然而,拿出傻瓜相機,一聲人工電子化的「卡擦」聲,不會把這令人感動的和諧給破壞了嗎?

還有,我也不太喜歡被拍。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我覺得自己很醜,上了鏡頭後,原本骨方肉多的臉頰,更是顯的如歐巴桑的蒼老,我很少有自己的照片,也很少把自己的照片拿出來看,照片裡的我,很少有令我滿意的,久了除非在某些聚會裡,大家嚷著要拍合照留念之外,我也很少會主動拿出相機說:「嘿!我們來拍一張吧!」就算要合照,大家忙著掏出相機拍,我倒是自己那台就算想到也懶得拿出來,幹麻沒事把自己的不愛看的照片留起來呢?

講著講著,也許會有人覺得我無情,這些都是回憶,都是紀念嘛!

或許是啦,也許有一天,我已經九十歲、記憶漸漸淡化,也許這些照片,會成為讓我想起一些事情的觸煤,但也許還有可能,我如果已經老到把事情遺忘,連人站在我面前都記不起來,連我自己都記不起來現在的時空,這些照片,又真的是能代表回憶嗎?

真的能夠記在腦子的回憶,真的跟傻瓜相機拍出的照片有很大的關聯嗎?

我去了蘇黎世,雖然逛市區的時間只有短暫的半天,我卻永遠無法忘懷走在石板路上,微風吹來的那種感覺,這種感覺不是溫度、不是陽光,而是整個心靈上的放鬆與喜悅,讓我不斷的想要在回到那個地方,重新找回這樣的感覺。

這些,傻瓜相機是無法留下任何印記的。

我很愛逛市集,在法國的時候,逛過兩次露天市集,我喜歡露天市集的氣味及色彩,不似台灣菜市場的潮濕、昏暗及壓迫,走在露天市集,即使只是看看路邊的蔬果及烤雞、乾果及肉腸,也會讓我興奮不已,這種感受,即使我用相機拍下了露天市集的畫面,也無法帶給我當時身在其中的感受。

傻瓜相機所拍出來的傻瓜相片,看來只是「某某某到此一遊」的替代品罷了,回來之後除了跟著其他的東西擱在書櫃裡等到下一次主人不小心翻到之外,也只有生灰塵的命運。

這樣的話,他的價值在哪裡?

也許還會有吧!三歲的孩子看到父母拿相機,興奮的要求父母也讓他拍一拍,在現在數位相機省去底片的成本後,許多父母也可以讓小孩子放手一試,這樣即使不好,在未來也算是一個印記:「看,這是你三歲的時候自己拍的喔!」看到自己三歲時候的視野,會有一種很令人驚訝的感受吧!

再不然,頂多是到某地逛街,看到古怪的招牌及商店,拍下來回去給朋友看:「你看,居然有這種東西!?」當作證據用,這樣的用途算是有趣,但是也跟命案現場的照片功用沒什麼兩樣。

前陣子,把法國三年多來的照片幾乎全部丟掉了,原因為何,我也不再贅述,有趣的是,當我再看到這些傻瓜照片時,竟然沒有任何的感動及回憶,當我丟掉的時候,也不過好像把某些不想再看到的東西扔出我的生命而已。近百張的傻瓜照片、不代表任何回憶、不代表任何感覺,今天已經全部在垃圾場裡面了。

然而,我的記憶有損失嗎?

很不幸的,沒有,該記起來的東西還是再腦子裡,在不同的時刻我會想起:「啊!當初也是如何如何......」「唉!當初也是有如何如何......」,記憶並沒有隨著照片的遺棄而被遺棄,可以說,根本就是以兩個不同的生命體存在的。

所以同事幫我測完字之後,跟我說的「芒刺在背」也許就是指這個吧!你以為自己已經沒感覺了,或是其實真的也是對某個人已經沒感覺了,好像已經掙脫了,但事實上並沒有掙脫。

對愛失望的人,其實才是最想再得到愛的感覺的人啊!不是某個人的愛,而是「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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