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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愛的九種香氣  

 

約莫兩週前,收到了一通簡訊,某公關公司邀請我去參加一本名為「性愛的九種香氣」的新書發表會。原本以為對方是因為我寫了一陣子的兩性文章,才會想到邀請我去參加,沒想到,當她說自己是看了我的部落格才想邀請我的。摻雜著一點點的虛榮心,另一方面,也不想拒絕對方的好意邀請,於是就答應前往。

 

我對精油的使用一向沒有太熱衷,幾年前也因為受到友人影響,曾經想要投入精油的研究,但或許是沒人帶領入門,又可能是自己慧根不夠,於是買了一堆貴桑桑的精油卻半途而廢。而出乎我意料的,這一次的發表會,卻開啟了我對精油使用的另一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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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天空部落格的官方分類裡,居然沒有「文學」一項,好像是天下人都不讀書的!因此也只好把這篇文章放在「社會/人文」類裡。

印度被某些人列為「30歲以前一定要去的國家」,但卻被我列為「就算是90歲也不會想去的地方」,印度對我是什麼?就好像中國之於外國人一般,一個很大很大、人很多很多、文化很神秘很神秘的地方......另外就是天氣很悶很悶、很熱很熱,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要去那裡!

不過文壇最近似乎興起了印度熱 (是說應該興起很久了才對!),然而要不是強尼戴普買下【項塔蘭】版權並宣布即將開拍,我應該也不會去接觸這類的文學。沒想到,在完成拼完【項塔蘭】這項創舉之後,緊接著我又在兩天內拼完另一部印度小說【白老虎】,兩部書,一部是澳洲人眼中十幾年前 (或是幾十年前?) 的印度,另一部是印度人眼中最近的印度,描述的是同一個地點,感覺上卻像一個在天堂,另一個在地獄。


【項塔蘭】在講澳洲逃犯在印度如何找回自己的靈魂,【白老虎】卻告訴大家印度的貧民如何以喪失靈魂的方式來爭取做為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在看【項塔蘭】時,我被作者引導著,那陣子 (我看了好長一陣子) 我不停想,如果我是生活在印度,恐怕我會是活在貧民窟裡一個快樂的傢伙,不知為什麼,印度的一切在【項塔蘭】裡都是好的、動人的,就算是罪惡,也是可以被原諒的,看到最後,價值觀會有點模糊,因為混黑幫的都是好人,跟住在貧民窟的人一樣,都是朋友、兄弟,人生存都有一個理由,那個理由也就只是「生存」簡單兩字。【項塔蘭】我看了三周快一個月,最後有腫如釋重負的感覺,結尾我有點弄不清,用一部小說來讓一個人解脫,是不是有點隨便?(不過話說這部小說也經歷了十幾二十年的歲月。)

【白老虎】沒有上下兩冊,作者不是越獄的逃犯,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在媒體圈有相當地位的男性,不過他的筆觸卻比項塔蘭的作者來得更尖銳、更反社會,一個原本應該在黑暗地區受人欺凌終其一生的人,藉由謀殺來完成自己成功的夢想,他說他的成功不只是金錢,而只是單純的想要擁有身為人的尊嚴......終究,生存的手段最後也只是為了生存,然而這名貧民在領悟的過程中所受到的心靈煎熬,如同宗教經驗般的甦醒,卻是用謀殺的手段來達到提昇,怪的是沒人怪他,讀者完全可以理解,有錢人太壞,視下人如敝屣,死是他們應得的,但可惜的是,死的不是最該死的那個人!

如果要抱著一般的道德觀去看【白老虎】,可能會精神分裂,因此不建議。

我曾經眼睜睜看著一個人,為了追求他想追求的夢想,坐到自己想坐的位置,硬去扭曲自己的本性,把自己從單純的善良嘴賤,變成了所謂的壞人,他的信仰變成「人要變成壞人才能成功,因為成功的都是壞人」,讀【白老虎】,心裡面一直想到他,難道【白老虎】,這本讓我想在兩天內迅速讀完的書,是在認同他的行為嗎?看完之後,我想不是的,所有好的創作,不管是電影、音樂、文學,必定要奠基在良善的基礎上才能夠成立,【白老虎】看似兇狠,但也不過依循著基礎的道德觀,做人的權利,生存的基礎,主角巴蘭做的事情比較像是一場革命,一場只有自己參與的革命,因為就如他所言,雞籠裡只要有一支雞想逃出去,其他的雞就會把他拉回來!他是一個孤獨的革命者,而革命都會死人的,他的雇主於是成為這場革命裡唯一為革命而死的人!

想把自己變成壞人,來獲得私利的,他做的不是革命,這是兩回事!而他現在很痛苦,我知道。

七個章節,七個晚上,七封信,只有一個故事,是【白老虎】讓人容意一口氣看完的主因,書的文字裡提供了畫面,不是指有抽象的敘述,你可以看到、摸到、感受到那種悶熱窒息,主角領會神遊的魔幻境界,彷彿看了庫斯杜利卡的電影。看完別人的故事,我都會想到自己,我是否是雞籠裡的一隻雞?我是否因為太懦弱、太膽怯而不敢衝出雞籠?如果為了自己的小小革命而必須謀殺另一個人,我是否願意?

應該不需要謀殺吧!但是我必須承認,我本性太善良,就如一些朋友跟我說我是「誠懇型」,是否這種誠懇阻礙了我衝出雞籠的動力?

《貧民百萬富翁》讓全世界的人誤以為看見了真正的印度,在我看來,這部片後續的賣女新聞,或許更能夠代表今日印度的貧民景況,但相對的,也反駁了【項塔蘭】裡對貧民窟終極良善的描述,貧窮終究扭曲了某些人性,或是媒體終究為了銷售量而為人性的走向做出了規畫?問題太複雜,資訊越發達,我們的判斷力是越精準,還是越遲鈍,我們自己都不知道了!

但是【項塔蘭】跟【白老虎】就是真正的印度?他們不過是一部書,大家可別要求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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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要先感謝時報出版的企劃,基於之前工作所種下的情誼,特贈我村上春樹散文選集一套三本外加書帶一枚,讓我重新認識村上春樹這位作家。


工作上總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近期最驚喜莫過於這套村上先生的散文,要說到對於村上先生的認識,時報出版的朋友的確幫了不少忙,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會認識幾個人在時報出版,之前「海邊的卡夫卡」出版時,正好有個朋友在那裡當企劃,當時因為我在那裡打零工,朋友也大手筆的贈我「海邊的卡夫卡」上下兩集一套,成為我閱讀村上先生的第一步;之後有段時間,我也開始購買村上先生的書,詳細買了多少本也忘了,總之,喜歡的部分,還是偏重於那種幻想冒險的成分,因此除了「海邊的卡夫卡」之外,對於「尋羊歷險記」也很喜愛;「地下鐵事件」畢竟離我生活太遠,讀了沒幾頁就停了,至於是什麼讓我突然對村上先生的文章興趣消失呢?竟然是那套暢銷各國的「挪威的森林」。




「挪威的森林」在寫什麼,老實說我也忘了,印象中是有個男生會不停的去探望他住在深山療養院的女朋友之類的,不知為什麼覺得節奏很慢,那種很平淡的感行寫了上下兩本,讓我這急性子的人就是按耐不住,第一本沒讀到一半就停了,從此以後,村上先生的書竟然被我列為「不喜歡、受不了」之列。


直到收到了這一套村上先生的散文選集。


一開始老實說 (真的很對不起那位企劃啊!),我對這套書並沒有很大的興趣,純粹只是人家都主動說要送我了,我如果還老實跟他說:「可是啊……我對村上沒啥興趣啊!」實在是很沒有禮貌,所以就想,假設拿到了,至少辦公室同事可以看看,恰巧這陣子也買了一堆書 (衝動購物的心態,買書好像比較有格),這套書就默默的被我往後順延。


直到某一天回家,本來只是想要把書收回書櫃,順手翻了一下,讀了一篇,沒想到,這下子卻停不下來!那是村上先生1980年的連載選及,那個年代寫文章,竟然還是用稿紙啊!(現在的人我看沒有電腦都不知道怎麼寫字了吧!包括我在內) 村上先生的連載,沒想到透露出他風趣、平凡、惡毒 (在某個層面是吧!) 的一面,真沒有想到一個知名大作家,在寫這種連載的文章時,竟也能如此的平易近人,簡直就是像今天我們看到的部落格文章一樣,沒有什麼「我是大作家」的距離感,而我之所以用「平凡」兩字來形容,是因為他的淺詞用字如此貼近平常人的生活 (賴明珠老師的翻譯應該也有功),你可以感受到他的誠實,再閱讀這些文章時,就好像自己現在就是面對著村上春樹這個人一樣,你不會懷疑這些文字裡有虛構的部分 (因為如果有虛構,他都會先特別說「這可不是真的喔!」),總之,看這些文章很輕鬆,吃飯可以看,做公車可以看,上廁所可以看,睡覺前可以看,一個下午沒事做的時候也可以看,跟人家吵完架之後……適不適合看就因人而異了 (怎麼會扯到吵架?總之,我覺得吵完架之後真的不太適合看書),這些短短卻有趣的文章,你說裡面沒有什麼人生大道理,卻充滿了村上先生平凡的人生哲學,看完之後實在很想去東京搭都電,吃清淡的食物,可惜我不能吃牛肉,否則應該也會很想吞下一塊牛排就是了 (為什麼是牛排,看了書就會了解了),這三本小小的書,徹底扭轉了我對村上先生的偏見,或許,我也該把被我打入冷宮的「挪威的森林」拿出來看一下,說不定會喜歡!


另一方面,我也很羨慕村上先生的生活,可以四處旅遊,想自己一個人靜一靜的時候,就到旅館躲起來 (他說那個在旅館裡最麻煩的事情就是,很早就會開始想中餐要吃什麼、晚餐要吃什麼,真是心有戚戚焉),這種生活真是令人夢寐以求啊!


不過,他對女性的看法跟評論,總是心裡有點小疙瘩,當他老婆好像不是很幸福呢!竟然還在連載中寫他現實生活中遇到其他令他傾心的女性 (或是差點可以談戀愛的女性),這部分真是糟透了,每次讀到這裡都會覺得:「唉,怎麼這樣子!」


無意之間,我的寫作方式,也變的很「日式」了起來。


今天莫名其妙的跟飯角說:「啊,好想回東京一趟啊!」飯角回答我的是:「什麼『回』東京一趟,你什麼時候也開始『回東京』了?」


也是啦!以前我都是回法國,自從法國不必回去、去了東京又迷上那邊之後,竟然變成了「回東京」,真是一個莫名其妙的轉變。只是話說回來,要是當年我真的超級有勇氣,因為看了黑澤清的「X檔案」決定去日本唸電影,因為喜歡日本料理而開始學日文,或是今天因為喜歡看日本小說所以決定每次放假都去日本 (至於那個因為迷戀日本偶像就決定如何如何,就先不在現在的理性討論範疇內了),我想我今天應該就是變成日本通,而不是之前大家常常愛說我的法國人了!


上回忘了是跟誰聊天聊到了 (好像是我姐,竟然是我姐啊!),我說:「台灣人好奇怪,都想變成日本人!」因為看到什麼都要「日本原裝進口」、「日本製」、「日本如何如何」覺得很厭煩,我得到的回答是:「對啊!然後所有日本人都想變成法國人!」我不禁哈哈大笑,說穿了,法國人好在哪哩,我也不知道,等到真的住過法國,領教到法國人的八不管三不理的遺世態度之後,在考慮到底自己究竟想不想變成法國人吧!我個人三年半的法國居住,與近幾年來與法國人打交道的經驗,老實講覺得自己現在這樣還挺好的!


至於為什麼會迷上東京,最近分析出了原因,因為在東京,我聽不懂別人說的,看不懂路上寫的,但是我們又都長的一樣,沒人會因為你的外表多注意你一眼,在哪邊就是處於100%的放空,沒人鳥你的日子一年過上幾天,說真的還挺不賴的!


從村上春樹寫到東京,真是扯遠了,總之,感謝時報出版的朋友們給我的關懷,讓我認識又重新認識村上春樹,而村上先生的這套書老實說挺好看的,不賣血但絕對推薦給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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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開始看書之後,對於台灣書本價格與國外比起來便宜甚多,讓我十分欣慰,至少讓我這個不喜歡根人家借書只想自己買書的怪胎可以滿足自己收藏書的慾望,只是一直很不解的是,為什麼台灣的書總是那麼重?再怎麼說,捷運興建之後,台北縣市上班族通勤的機率也越來越多,之前搭捷運的時候,也看見不少人跟我一樣,拿著書本猛啃,當時的我包包裡必定會放著一本書,讓上下班時有點事做,只是一本500頁的書份量不輕,少說有一公斤吧!簡直像個小啞鈴般的,每天背在身上,久了不腰酸背痛肯定是媽媽小時後有給他補骨骼肌肉。

我酷愛背大包,這樣包裡塞的下各式各樣雜七雜八的東西,水壺、化妝包、鉛筆盒、筆記本、照相機、手機、雨傘,外加本厚小說,可是連男性同胞都說我是運鉛塊的,但是大包至少擺的下厚小說,許多背小包的女性朋友,要把一本小說裝進她那秀氣的手提包,可就是超高難度了。


我個人有一個很要不得的壞習慣,就是喜歡躺在床上看書,其實一開始不是躺在床上看的,本來是坐在床上看,坐久了腰自然就跟蛇般的盤在床上,然後就乾脆躺在床上 (我都跟我自己說,反正近視已經很深了,年紀也一大把了,沒有什麼再加深的空間了!),看久了自然睡著,現在的我,睡前再怎麼樣也一定要讀個幾句,否則當天晚上肯定睡不好。只是,躺在床上看書還有另一個缺點是,我的雙臂可以高高扛起那重達一公斤的小說,在那時我就會更恨書本的重量,然後把這當成重量訓練高高把書舉在半空中。


我怎麼也搞不懂,為什麼台灣的書就一定要做這麼大本、就一定是那麼重呢?


我曾比較過,同一本小說,台灣版的重量有時可以是外文原版的2~3倍重,尺寸也較外文版大,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怎麼搞的難道中文書就一定要印大本,是說同樣價格買大本大重量的就會比較划算嗎?我的肩膀根背椎可是在抗議。


若不是飯角跟我說,我還不知道所謂的「文庫本」是什麼意思,原來日本通勤族眾多龐大,很多書都有做所謂的文庫本:尺寸較小、印刷字當然也較小、紙張較薄的平裝書,讓大家便於攜帶,當時看到這樣尺寸的小說就是一個想法:「幹麻台灣不也做這樣的書?這樣做方便多了!」


說真的,台灣不是沒有小本的口袋書,7-11總是有不少小本的口袋系列書籍,只是內容都是風花雪月男女情(性)愛,令我難以下嚥的書籍,個人偏好500頁以上的厚書,看來腰酸背痛還得跟著我一陣子。


這幾天逛誠品,驚訝的發現台灣終於有出版社想通了,出了一本文庫本大小的小說「法蘭德斯棋盤」,別問我內容是講什麼,因為這本書吸引我的是那個文庫本版本外送皮套的組合,每次去逛誠品,都會忍不住把這本書拿起來把玩,看看裡面的文字印刷,還算可以接受,翻翻那個皮套,品質也算OK,重量?太讚了!簡直只有一般平裝本的一半不到,輕巧大方,雖然我絕對不會膽大到跟博客來的贈品照片指示一樣,把這本書掛在腰間 (幹什麼又不是帳本?),不過至少之後就不會有捧書捧到收酸、背書背到背痛的狀況發生了,興高采烈的我差點就因為這本書的尺寸買下它,幸好後來理智暫時佔上風,評估本月花費狀況,還是先別衝動才好。


兩個版本,應該會對出版社而言是多一項成本吧!這樣的文庫版本不知道以後會不會有其他出版社跟進呢?心中默默祈禱,希望這能成真,只是我就可得改變床上看書的壞習慣了,畢竟文庫本字較小,床上讀起來怎麼說都很傷眼啊!












誰推薦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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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我跟哈利的情誼,可說是十分深厚,我週遭的人沒有一個能夠比我更有資格提起他的,畢竟,他是我回國之後第一個偶像,也算是開啟我開始看書的一個關鍵。


哈利波特出了完結篇了!感覺上有一種了結的心態,只不過這只是書的部分,還有電影要到2010年才會演完,到時候飾演哈利的小丹都已經20幾了,會變成什麼樣都不知道,而羅琳女士說不定又開啟了另一個系列開始讓大家追逐,或是,也許哈利就跟睡美人灰姑娘或三隻小豬一樣,變成2008年之後所有小孩必聽的枕邊故事。




想起來還真強大,也許這是真的,說不定未來的所有小孩,都會認識一個頭上有閃電疤的小孩,或有可能聖誕節的時候會問媽媽聖誕老人是不是鄧不利多派來的?


也許不會吧!依照台灣人的習慣,哈利過幾年就會被淡忘,只有老師規定小朋友要看課外讀物、忙碌的爸爸媽媽不知道要給他看什麼,只好塞給他們小時後很流行的哈利波特,讓他們當武俠小說來看。


其實,經歷了這樣一段精采的小說問世歷程,也算是一種經驗,如果哈利波特真的在20年之後仍然能屹立不搖,我們就可以大聲跟孩子們說:「是啊!想當年哈利波特出版的時候,都會有人徹夜排隊啊!記者一開始都會很白目先把結局寫出來,後來被罵之後就很聰明的把結局照樣燈出來,只是全部印成反的,大家就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看結局……。」你說,活的當下經歷過這段日子,不算是一種驕傲嗎?甚至還可以說:「那時候還有魔戒也很紅,來!老媽有全套DVD,等等寫完功課可以拿去看!」


如果是這樣,應該會很有趣吧!


想當年,我可是那個會迷戀小弟弟的恐怖姊姊,還會上網看小丹的影迷網站,雖然現在姊姊 (或是阿姨) 早就被他那付成長過於迅速,卻看來沒有很常鍛鍊的身體所嚇到,不但連《12月的男孩》都沒去看,甚至坐計程車經過公車廣告還差點被嚇死 (建議一下雖然他真的沒有胸肌,不過再修圖的時候還是得要劃一下,否則一大塊圓嘟嘟的胸膛說實在有點恐怖),迷戀底弟的過程已經過去,第七集總算是平心靜氣把他看完了。哈利果真是一個討人厭的孩子,他的任性跟不小心導致了多少愛他的人死亡,說實在如果我是妙麗,要不是他是那個「好像能幹麻又不確定是否就能幹麻」的「那個活下來的男孩」,可能早就一杖把他捶暈。


老實說,看到第七集,總算是覺得裡面的英雄主義是十分濃厚的:一個每次說話只說一半的權威巫師,外加一個傳說中好像很厲害的不死男孩,就讓好多人全心全意的付出,第七集看到一半,總覺得很奇怪,這些人為什麼不乾脆把哈利波特的照片貢在家裡照三餐膜拜算了?是什麼原因,讓這些平時連點小事都會鬥嘴的人,遇見他就會什麼事都放的下?難道只是那個很厲害的年長巫師說要相信他,所以大家就只能相信他嗎?或是說,只要有幾個英雄事蹟,就可以讓他們完全相信他是英雄呢?這些波特的信徒,也不算是生活上或是靈魂上有迷失,需要一個目標來寄託啊 (就跟迷信相同的道理)?為什麼他們都相信呢?


還有,關於愛情的部分,不知道是不是我沒有在青少年階段談過戀愛的原因,我還是搞不懂,為什麼哈利會跟張秋分手,後來又跟金妮搞在一起,還有榮恩跟妙麗怎麼會配成一對 (感覺上妙麗跟雙胞胎其中一個都還算比較合理啊!),我怎麼都搞不懂;再來,我更搞不懂得一點,巫師世界為什麼都這麼純情,大家都跟高中同學結婚,要不然就是不結婚呢?


後來看的書比較多之後,發現哈利波特的確不算是什麼文學名著,它的確情節緊湊,容易閱讀,不過在很多場景的描述上,卻十分的簡略,完全沒有發揮文字能夠表現的功力,應該不能說是羅琳文筆不好,她的想像力實在是夠驚人,連這麼一個奇幻的世界都可以被真實的建立出來,真是了不起!不過,這畢竟是一個兒童文學,大家老實說對細節就不必太講究了,要講究,去讀一些給大人看的吧!


整篇下來,我只對於他們這些人未來的發展感到失望,我覺得羅琳最後承認鄧不利多是GAY的發言讓我十分高興,雖然她沒有辦法把這項直接寫在書裡 (很多爸媽應該會覺得教壞小孩吧!他們連書太后都要罵了),但是後來能夠這樣發言的確也很好,其實我還覺得,天狼星應該也是GAY,愛的是哈利的老爹,路平算是我最喜歡的人物之一,後來娶了東施 (兩人就跟榮恩與妙麗、哈利與金妮一樣「登對」,還在最後戰役中,不知道怎麼搞的就死了),不過他的晚婚是可以理解的,畢竟算是有「隱疾」,只是,我覺得哈利長大之後,必定是一個有陰影的人,怎麼這麼順利就跟金妮生了好幾個小孩,並且快快樂樂的成長呢?在怎麼說,金妮的哥哥可是為他而死,全家為了保護他也受盡苦難,怎麼還有辦法嫁給一個這樣的男人,我就是搞不懂。


還有其他人呢?那些不停出現的人呢?他們19年後變成了什麼?這些出現了七集的人,死的時候就是一句「他們死了」就了結,活像歐洲片裡面的死法 (生命就是這樣,一瞬間就消失了!);活下來的也不需要了解他們的發展,又十分好萊塢風格。


我想,裡面最深沉的角色,應該只有鄧不利多吧!那個每次話都只講一半的老頭,早知道他一定有鬼,果然不出所料,他的每一步都是精心策劃,只為大局著想,至於周遭人的死活,卻沒有放下太多的關照,活脫脫就是一個會做大官、幹大事的人思考邏輯,他自己也承認了自己的缺失,在我看來,只有這個角色是完整的,有厚度的,其他人就連石內卜,即使被人誤會了十年,那個「因為愛哈利媽媽愛了一輩子所以願意付出一切」的理由,也是實在太過遷強而難以說服讀者。


總之,哈利波特結束了,接下來等著看電影的發展吧!每一個偉大暢銷的故事之後,都會有一堆想也想不到的副作用,這個副作用可能會是羅琳從此寫不出東西來,也有可能是小丹變成了另一個麥考利克金,或是妙麗突然變成史卡麗喬漢森,成為下一個世代的一姐,或是榮恩從此退出演藝圈,開了連鎖超市賺大錢,也變成了大胖子……,而我們呢?在等著看這些副作用的同時,也期待著下一個流行暢銷的著作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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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有個朋友看了我的部落格,在msn上跟我說:「你還看滿多書的!」


這句話如果是十年前跟我說─不,嚴格說起來應該是四年前─根本是個笑話!


四年前的我,對文字沒有興趣,我不看書,除了「認識電影」跟「奇士勞斯基論奇士勞斯基」之外,沒有看完過半本課外書,我不看書,我討厭看書,我對文字沒有耐性,更不會花大錢買書。當然我也買了一堆書,不過那些書到後來都是放在櫃子裡積灰塵,之前沒看過,現在更是沒拿出來翻!


我跟大家說:「天啊!我對文字真的超沒有耐性的!看到這麼多字就讓我頭痛,而且僵硬的國文教育下,我看到文字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開始解釋每個詞的意義,然後就好像在唸國文課本,然後就會蹦出很多選擇題,真是無聊!」


今天的我完全改變,扣除吃吃喝喝聚會不算 (這方面的前真的要省省了) 每個月除了電影之外,花最多錢的地方,就是買書,這幾年,花在買書的錢上面,更有超過看電影的趨勢,我甚至開始覺得,今天的我也許喜愛看書甚至於看電影,電影在發明一百年後,由於需要大筆的資本支撐,必須考慮商業回收,以至於創作者必須考量大眾想要的東西,電影的娛樂取向漸漸重於創作的本質,即使今日堅持創作的作品仍在,但是影展裡一連串的電影看下來,大部分也是失望多於興奮,原因無他,這些「以創作為前提」的作品中,要嘛就是拒絕與觀眾溝通,沉溺再別人無法理解的自身領域哩,不然就是很殘酷的:「啊!這已經看過了。」這個時候我還寧可選擇去看一些比較容易親近的商業片,把電影純粹當成休閒娛樂,至少讓緊張的心情放鬆點。


講回的我的讀書歷史,到底是什麼改變了我,讓不看書的我逐漸開始親近文字,其實是一本暢銷書:達文西密碼。




我記得很清楚,剛回國的時候,第一次前男友來台,在他要回國的前幾天,我突然跟他聊到自己都不看書,也許應該要看點書才對 (那時的我應該已經27歲了吧!),於是在誠品逛啊逛的,突然決定拿起落地書堆中的達文西密碼去付賬,接下來的幾天,我天天沉在書中,一本書就順順的看完了,「達文西密碼」成為我第一本愉悅地看完的書。


接下來因為電影的原因,我看了哈利波特、魔戒等等書,很多人對於我可以看完魔戒感到很不可思議,連一些愛看書的朋友都跟我說:「天啊!那又重又無聊的書你竟然看的完!」我倒覺得挺有趣的,好幾個晚上我都撐著快要張不開又捨不得閉上的眼睛把書看完,然後興奮的無法入睡,第二天上班再腫著眼好像前一天晚上哭了一整晚,嚇死週遭同事朋友。


領悟到看書的樂趣之後,我開始尋找自己喜歡的書,我說過自己不是一個受過嚴格文學訓練的人,看書對我而言完全是一種娛樂與嗜好,不知道要看什麼書,很自然的從博客來的首推書與暢銷書上去著手,哪本書打折廣告又做的大我就買,這樣買下來,很多書當然也都讀了幾頁就沒繼續下去了,放在書堆裡一放也沒有勇氣在去把它拿來重讀,我一開始往推理小說方面發展,讀了幾本情節緊湊的美國推理小說,久了之後卻開始生厭,那種太重視情節卻沒有太深層內涵得故事對我逐漸開始失去吸引力,然後我接觸了松本清張的小說,對於他儉樸的文字下、不需華的情節中,卻能帶出許多社會意義的故事,讓我十分感動,成為我第一個收藏的作家,只要有他大名的書,我一定搶先購買閱讀。我之後又試了同系列的宮部美幸作品,卻發覺那本暢銷的「龍眠」我在讀了100頁之後完全無法再繼續閱讀下去,好似我跟他的文字之間有賭牆,我就是進不了她文字的世界,龍眠被我束之高閣,之後我也不敢再觸碰她的其他作品,並且慶幸當時在政大書城沒有一個衝動買下全系列的「模仿犯」,否則今天我應該看到那幾冊巨作時,一邊流著淚自己幹麻花這個錢啊!


美國文學並不是被我完全摒棄在外。應該是去年吧!誠品與博客來搭配出版社 (應該是遠流) 的「幻影書」行銷,一下子推出了許多本保羅奧斯特的作品,我經過朋友推薦買下「幻影書」與「月宮」,「月宮」讓我深受感動,當時還貼上標籤跟自己說:「如果那天有一本書要拿起來再讀一次,請別忘了這一本!」隔年我又拿出來重讀了,因為我是個很容易忘記故事情節的人 (連看電影也是一樣,年紀大了腦袋不行了),「月宮」給我的感動並沒有減低,保羅奧斯特成為第二位我收藏的作家,後來陸續購進他的「布魯克林的善納先生」與「神諭之夜」,雖然不似之前「月宮」帶給我的震撼,然而卻不動搖未來只要有他的書我必定購進拜讀的決心。


有段時間我很想看愛情小說,但是我十份痛恨那種簡化愛情的羅曼史小說,英國文學裡的愛情小說似乎是很經典的,我試著買了幾本以愛情為主題的英國翻譯小說,書名我記不得了,因為我根本看不完。舉個例子,之前經過朋友推薦買了時報出版的「愛情的盡頭」,翻了幾頁看不完就擺在床頭書櫃上,幾天之後逛誠品,又突然覺得自己好想看愛情小說,哪裡有好看的愛情小說呢?看到架上一本「愛情的盡頭」覺得書名熟悉,就買了下來 (沒打著喔!對於只買網路上打折書的我而言,這是很難得的),一回家發現,原來我曾經在同一家書店買了兩本同樣的書,而且他們的命運都會是一樣的:被我留在架上冷凍。這時我才發現,原來愛情故事是如此的無聊,講來講去不過是故事主角自己想不開或自己想太多,得到的痛苦感覺像是一種報應,這種牽扯讓我厭煩,然後我才知道,原來自己是如此受不了愛情小說,進而發現原來自己是如此討厭純愛電影,告訴一個很多人也許很難以相信的秘密,我受不了張愛玲的小說,原因是我受不了一個故事裡,故事走了2/3男女主角還沒牽手,還在猜測彼此之間的感覺,也許是我個性太直接乾脆,我如果可以走進書中,我一定會狠狠地閃男女主角兩巴掌:「搞屁啊!愛就愛有什麼不能說的?」那個時代不能說啦!但是我就是受不了,半生緣被我放在架上長達兩年之久……歐!那本書其實是我跟朋友借的,還在我架上。


國內作家我比較不熟。雖然中文書的文字還是要說中文的作家才能流暢運用,才能把文字的魅力發揮到極致,然而我對國內一些暢銷小說家的書籍卻沒有太多的接觸,也許是國內作家的作品真的比較少吧!加上我不看那些以生活風格為主、圖畫多文字少的書 (書就是要印字,字才能說故事,圖文書真是一個難以理解的產物,尤其是可愛的圖文書加上一兩句有趣但沒什麼意義的話,站在書店就可以看完了,幹麻買回來?除非圖畫是真的很喜愛的,不然我是絕對不碰這種書,常常翻兩頁就丟回書架了),國內作家的書真的很少接觸,「傷心咖啡店之歌」讓我十分感動,印象中也只有朱少麟的文字可以讓我認同了 (我的第三個收藏作家),其他我真的很少接觸國內作家,感覺上很可惜,之前買了閻連科的「受活」,也看了幾頁後也被我冷凍起來,不是寫的不好,是寫的好難啊!感覺上像是在看國文課本,也許我的文字素養還是得要調整一下,否則很難感受某些華文好作品的深度。


我想,我還是一個需要情節支持的讀者,我對於文字的要求沒有那麼高,但是故事背後的意涵對我而言卻十分重要,與其說是感受到「文字」,不如說是要讓我感受到「意義」,這樣的書可以讓我重複一看再看,情節吸引人的書固然有趣,但是看完之後也就如此,我從來沒有回頭重讀當初改變我的「達文西密碼」,因為我已經知道他的故事了,裡面也沒有什麼會讓我每次咀嚼都有不同味道的地方,就好像看一部好萊塢片,第一次看好看,第二次看也就如此了。


昨天晚上睡不著,又撐著眼皮看完了「姑獲鳥之夏」,嚴謹的故事結構與推理方式,讓我十分經驗,加上發現原來作者是60年代出生的年輕人 (也許是因為書封設計的關係,一直讓我以為這是一部古代的故事,連帶以為作者是跟松本清張同年代的人),讓我又看見了日本文學另一個方向,今天在辦公室大力推薦這本書,看來大家沒什麼興趣,讓我有點失落,今天在博客來衝動購下「魍魎之匣」,釜山回來之後要趕快開始拜讀。


講了這麼多,不過是回憶書本在我生命中崎嶇以及可笑的經歷,我一直以為我是不能親近文字的人,沒想到最終我竟然是如此的喜歡閱讀,如果電影是誤打誤撞,因為迷戀偶像進而帶進的興趣喜好,成為我一生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書對我而言,就是自己所選擇的嗜好,我最近甚至開始覺得,電影是一個需要經過這麼多考量、這麼多掙扎、這麼多人參與的工作,以創作而言,電影一點也不純粹,創作者必須不停的溝通、妥協,以至於最後拍攝出來的結果必定與創作者當初所想像的有一定差距,這或許是電影特有的魅力,然而卻不能撐上純粹 (記得奇士勞斯基就提過這個問題了,所以他才會不停的說自己在拍片現場簡直像個白癡,拿著擴音器大喊叫演員的腳台高一點、臉壓低一點等等,我到今天才深刻體會到,真是後知後覺啊!),文字上的創作也許辛苦,但是卻比較有可能依照著作者的本意寫出自己的想法,純粹度也大為提升,很多唸文學的人後來去拍電影,結果都拍的很難看 (大部分的原因是難以親近、像翻教科書拍出來的、結構不完整、看不懂),很多拍電影的人最後也開始創作文字 (溫德斯最近似乎寫了不少書,不過最新的一本試閱的文字連史柯西斯四個字都翻不出來,讓我興趣大減),也許很多電影人終究希望自己的希望的影像可以完整的保留吧!也許只能存在於自己的腦中,但是至少不需要被拍攝過程中所發生的鳥事所改變破壞……,這是我的猜測。


西西拉拉寫了一堆,變的無法結尾,我的閱讀歷史才剛開始,沒這麼快結束,總之我很高興,找到了閱讀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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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旁觀他人之痛苦 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

 



作者: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e

 



出版社:麥田/一方

 




 



約莫一週前,也就是聖帕颱風把 <惡女花魁> 吹的東倒西歪的那個周末,一個人在家裡,一口氣把這本近似論文的小書看完。買進這本書的時候,當時正在看 <失物之書> 的尾聲,看的意興闌珊,就隨便翻閱了這本書,沒想到,一翻就不可收拾,整個人掉到書裡,最後為了不希望自己把快看完的書半途而廢,強迫自己回到原本的 <失物之書>上,看完之後,在一口氣看完這本書。

 




 



買進這本書,其實也是一個機緣,話說去日本的時候,看到滿街滿谷的觀光客人手一台照相機,啪差啪差地拍個不停,讓我開始思考「拍照」這個動作背後所隱含的意義,人為什麼要拍照?拍照是為了想留下什麼?在拍攝的那剎那,心裡面該抱著什麼樣的觀點?什麼樣才叫好照片?難道一定要是光線、畫面、線條優美,才能夠算是好照片嗎?

 





照片、影像紀錄,這樣子的東西,自從我在法國唸書,接觸了電影理論以來,這部分一直都是我影像思考的很大一個課題,究竟拍攝/被拍攝這樣的關係,真實/虛構之間的模糊地帶,該怎麼區分?該怎麼保留?這中間是否有一個「道德空間」?

 




 



當我從日本回來後,寫下網誌時,我想到了這本書。當時的我以為,既然書名叫 <旁觀他人之痛苦>,應該就是指拍攝的當下,其實就類似在竊取人的生命,看進被拍攝者的心,看見他的痛苦,卻只能旁觀,所以寫完該篇網誌後,立即上博客來買進這本書。

 




 



結果證明,人千萬不能靠書名來了解一本書,<旁觀他人之痛苦> 主題並不是在討論拍攝者與被拍攝者在快門按下的那剎那的關係,而是在討論照片與觀看者之間的關係。主要是以戰爭照片為主題,人再看到那些慘絕人寰的照片時,心頭是個什麼樣的感覺?悲傷?不忍觀看而撇過頭去?憤怒?還是快感?

 




 



當初我在法國唸書的時候,老實說學校沒有真的教導很多有用的東西,唯一影響我比較大的,其實只有Roger Odin的理論課,在他的著作裡,主要也是討論觀眾在觀賞電影時的心態,一般人討論電影,總是從創作面出發,往往忽略了電影這門藝術是必須要有觀眾才能成立的 (因此也造就出不少自慰型的導演)Roger Odin討論觀眾作在電影院時,甚至是進入電影院前、決定買票進場的時候,他們的心態,其實深深影響到一部電影能夠帶來的意義。電影與觀眾之間是有關係的,照片與觀者之間,當然也是有關係的。書中有提到,雖然紀錄片 (既然討論的是戰爭照片,就是所謂的紀錄寫實的照片,所以最好的比較就是紀錄片了) 是流動的影像,顯得更為真實,但是,一張照片是整個事件的壓縮,事件的張力完全進到了一個單格的影像中,因此,當一張戰場上慘絕人寰的照片被刊登在報紙頭版的時候,所能夠造成的影響力的確十分強大。

 




 



然而,照片不會講話,觀者解讀照片時,會受到所處的生活大環境影響而有所改變,如果沒有以文字加以介紹,拍攝者想表達的,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與觀者所看到的,有很大的出入……

 




 



我不該把所有的東西講出來,總之,這位年過70的猶太女作家,在這本書中以歷史、媒體、社會、文化、藝術、甚至心理學等各個角度,來討論「戰爭攝影」與觀者之間的關係,雖然書很薄小,應該不超過200頁,但是因為筆觸簡潔、用字有力,馬上讓讀者捕捉到她的理論。這本書在911事件之後出版,這位勇敢的女性卻有勇氣在他的著作裡,討論911事件所呈現出的美帝主義現象,她本人當然是完全無法認同美國在911事件後這種全國上下盲目的愛國民族情操,一窩蜂的獵殺「疑似恐部分子」的懷疑心態所造成的動盪,當然,他本身也不可能支持布希,也在書中多少揭露了美軍在阿拉伯國家中所做出的暴行,最令人驚訝的是,經由譯者的介紹才發現,原來這名猶太籍女性,完全不認同以色列在西亞地區所作所為,更不支持美國支援以色列欺壓巴基斯坦的舉動,完全顛覆了我之前所認為「所有猶太人都應該是支持以色列」的刻板想法,現在想一下,說不定伍迪艾倫也是不支持的,誰知道呢?

 




 



作者蘇珊桑塔格在1970年代,曾經也出過一本論文集「論攝影」,在<>書中,她也勇敢的承認當年<論攝影>裡她所提出的理論偏差,一個不畏懼推翻自己,只為把心中所謂的真理表達出來的方式,的確是十分令人感佩。

 




 



當然,我不能說她是聖人,在她的書裡,我還是忍不住拿起鉛筆在書旁眉批,並且對我不同意的地方提出質疑,然而,這也是一個有趣的過程。

 




 



<> 書,雖然是論文集,卻讓我許久以來第一次看書看到熱淚盈眶,為什麼?明明就是論文集,怎麼可能會有什麼煽情的橋段讓我哭呢?哭,不一定是要因為煽情,我生平最怕看到煽情的東西,尤其是廉價的煽情 (如日本純愛片),我根本連看都不想看,遑論看到哭?然而這本書,讓我熱淚盈眶,為什麼?

 




 



首先,作者把多年來我心中想講的話,一次批哩啪拉的全部寫出來了,在這個每天報紙頭條都是燒殺擄掠姦淫俘虜的時代裡,人們早就已經習慣了這些驚人的影像,人們不思考影像本身,就只有不停的消費這些影像,到最後,恐怖的影像,或許原本的初衷是要我們體會到戰爭的殘酷、現實的危機,最後卻只成為觀者內心快感的來源,真正的課題,反而卻因為觀眾認為自己只是個置身事外的旁觀者,無法真正的去體會,這不就是今日的台灣嗎?這不就是我每天看到水果日報頭條時想說的話嗎?當中午吃飯的時候,同事一邊吃飯一邊說著:「天啊!現在的水果日報頭條都好恐怖喔!」時,卻也能夠把整篇報導看完,我不禁疑問,究竟提出這樣的問題,是真的體會到「要小心注意」,還是單純的消費過後的讀後心得?

 




 



人人都對殘酷麻痺了,所以我們必須越吃越重、越吃越鹹,所以好萊塢必須不斷生產屠殺Z級片來滿足觀眾的需求,不看電影的人,就呆在電視機前不斷地被動作暴力卻思考廉價的影像不停餵養,人對暴力所產生的快感與慾望越來越強大,最終也忘記了限度的存在,然後讓保守的勢力大肆批評電影是如何教壞小孩時,自己卻不斷的收看24小時電視新聞而毫無覺醒。

 




 



這個遠在美國的女性,針針見血、字字珠璣,道出了我多年來對電視影像的厭惡來源,要我怎能不服倒?

 




 



再者,要講到我自己本身了。我從小,或許是家庭教育使然,就是一個很容易被外表矇蔽的人,並不是說我只喜愛好看的東西,而是,自己很容易被大眾的言論所拉扯,被時代洪流中的言論拉著跑,人家說什麼,我即使不完全贊同,也會說服自己去服從,30歲之後,也許說我是越老越頑固,自己對於不贊同的東西越來越不希望去盲從,應該說是年紀越大之後,越害怕自己的生命隨著時間逐漸銷逝之外,就連自己的個性也會無法保有。但是,「獨立思考」,卻是在30歲之後才漸漸開始完全顯現。20歲之後,有數度「曾經嘗試著獨立思考」,卻因為害怕被大家排擠而勉強自己不去實行,然而,人只有在獨立的時候所完成的思考才是完整的,至少我是這樣,一個真理 (或是你能說是「自己所相信的真理」),必定是一種私密的思考模式,人必須讓自己深切體會到即將相信的事情所隱藏的含意,之後才能夠真正的完全蟄伏在這個道理之下,「相信」必須是一個獨立思考之後才能夠發生的行為,而獨立思考,應該是孤獨之下才能完成的,許多領悟與清晰的想法,都是必須在「一個人」的情況之下才可能發生 (當然這其中不包括藐視其他歷史、社會與其他有用的學問,否則這將只能稱之為自大)

 




 



應該說是接近30歲這幾年孤獨的機會變多了,因此獨立思考才有可能發生,這不是一個很值得驕傲的現象,然而,我卻很珍惜獨立思考的能力。

 




 



這本書的結論,其實可以說是沒有一個很肯定的結論。「觀者該如何正確看待這些悲慘的照片?」作者給的答案是,人必須用自己的理智與思考能力,這些照片,就算是被重新詮釋,也才能夠得出正面的意義。

 




 



這不就是「獨立思考」嗎?

 




 



所以,你了解為什麼這會感動我了。

 




 



至於我所希望追求的答案:「再按下快門的那一剎那,攝影者該具備什麼心態?」書中僅有稍稍提到,他舉了達文西所說的話:「人在從事藝術創作時,必須摒除一切的『憐憫』心態,人一旦憐憫,就無法表現出現實的殘酷。」(請注意:這不是一句完整的引用) 畫家如果要畫出殘酷的戰爭,就必須去除憐憫,才能讓畫中的惡魔殺死人類;攝影師必須去除憐憫,才有辦法在悲傷的陌生人前按下快門;紀錄片工作者在拍攝的當下必須要去除憐憫,才能夠袖手旁觀,理性的紀錄下被攝者的悲苦。影像是很殘酷的,言之有物的影像並不如我們想像中的容易,拍攝者能夠願意呈現悲情,體內流的必定不是冷血,拍攝當下內心的掙扎也是可以想見。

 




 



對我而言,還是那句老話,影像或是是「真實再現」,然而這個真實僅存在於拍攝者的真實,他的觀點,他的表現,攝影 (不論是錄相或是單一靜止影像) 是一個拍攝者與被攝者之間雙方認同的合約:我想拍你,你同意我拍,所以我才能拍。然而,當這個契約成立後,真實就已經被扭曲成雙方妥協認同的樣貌。對我而言,攝影或是應該牽涉到的是一個更私密的空間,有點類似戀人的關係:因為我愛你,所以我要紀錄你;因為我愛你,所以我願意在你面前完整、毫無保留的呈現出我自己。真正相愛的戀人之間互拍的照片,應該算是最真實、行為上最完整的,某些家庭紀錄片也許可以達到這樣的關係 (但是我們也常看見家庭錄影帶中,人們刻意拿著某樣東西在鏡頭前炫燿、或是刻意擺出誇張的姿勢拍攝,但是這些「多餘」的裝飾,算是拍攝者與被攝者之間的一個暗號,因為我知道你為什麼要這樣做,所以這個行為對我而言不再只是表面的行為,當我在回頭看到這些影像時,會勾起我一些回憶:『啊!這傢伙,就是這樣討人厭啊!』)

 




 



即使是戀人之間私密的拍攝,也會存在於「展出」的問題,一對戀人願意毫無保留的被對方拍攝,最基本的原因,在於我知道這只有你看的到。如果,這些照片是必須展現在他人眼前的,情況就不同了,猶如台灣盛行的婚紗照一般,雖然是紀念,拍出的影像往往毫無感情,甚至到達完全扭曲真實的地步 (連人都長的不像了!)

 




 



所以,「攝影」是否該被歸類成一種私人行為?

 




 



這陣子,聽到很多人說他們熱愛攝影,而當我看到照片時,他們所拍攝的,不外乎是一些空鏡:花草、樹木、建築、山海,構圖在精美、燈光在柔和,對我而言也不算是生命。

 




 



人像攝影,人臉的近部特寫,人的表情,人的哀愁,人的逾越,笑容,淚水,憤怒,似乎很難捕捉,也很少有人敢去觸碰。

 




 



我一直想做到的,其實只有這個,如果有可能,我希望能夠拍出一連串的人臉肖像,我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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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很喜歡幻想的題材,正因為如此,我能夠一口氣看完<魔戒>,甚至對於給孩子的<哈利波特>都會每集出書時必準時閱讀,然而,對於<納尼亞傳奇>這種獅子老虎城堡女巫的東西,我可是一點興趣也沒,對我而言,什麼會說話的獅子、頭髮雪白銀亮的女巫,都是騙小孩的。  


 


當初選擇<失物之書>時,其實是因為在購買<姑獲夏之鳥> 時,博客來所附贈的精美試讀本,試讀本中遴選了兩個章節,這兩個章節分別是書的開頭與書中的主人翁─一名十三歲的青少年─剛到童話世界時的開頭。頭一個章節結束在小男主角躲在床底下無法差點無法脫身,試讀本裡接下來的章節,開始於小男主角發覺自己透過大樹的開口,進到了邪惡與善良並存的奇想森林,「困在床底,敲著四周都是木板、用力從床底下的細縫裡逃生」+ 「從大樹的開口到了奇想森林」這兩個元素一連結起來,沒想到竟然產生出電影蒙太奇的效果,當場讓我覺得「男主角卡在狹窄的床底無法脫身,沒想到用力擠出之後,竟發現自己從大樹的開口進到了奇想森林」,完全一個大衛林區式的幻想,脫序的邏輯讓我完全著迷,當天下午就衝去誠品敦南店,購買了79折的書,書封設計的十分精美 (又是聶永真大師的另一傑作),外加先前拿到的尺寸精巧的書籤,當天晚上,就拋棄了讀了20頁的<姑獲夏之鳥>,馬上投身於<失物之書>之中。




讀了之後,我才發現,先前所得到的奇幻效果,完全是我自己腦中的剪接機自己搞出來的,我必須說,書的開頭描寫兒子之於母親那種複雜的感情 (又是一個有戀母情結的描述,看來這是大多數男性的通病),雖然文字很簡單 (至少中譯是這樣的),但是卻細膩感人,在進入森林前的一整段,都還算是能夠投入的,然而,進入森林之後,一開始也許還算有去,之後整個情節完全陷入了<納尼亞>的老調當中,也不能說完全就是<納尼亞>式的幻想,也許作者還想寫出一些比較像<魔戒>的東西,只是這畢竟還是一個小孩子的遭遇,許多橋段也許殘忍,卻在殘忍過後不時的把我們拉回保守的「小男孩經由這一連串詭異的遭遇,讓他成長變成男人」的理論,我不懂得是,當一個小男孩單獨面對一連串詭異殘忍的遭遇後 (細節我不複述,但是都是有流血、有掉肉的橋段) 還可以單純的接受「這一切只是成長的一部分」的論調?一個小孩子假使經歷過戰爭、看過活生生的人在他面前死亡,或是炸成碎片,你不能說這是讓小男孩成為男人的必經橋段或是課題,因為這不是應該發生的,這些事件所會造成的反應,遠遠超過了「小男孩成為男人」的過程,作者能把殘酷解讀成如此的平淡,反而是讓我覺得不舒服的地方,所有的事件,就算文字情節緊湊,也讓我與故事越來越疏離。

 有趣的是,小男孩在森林的遭遇裡,最讓我投入的,其實是作者顛覆童話、以恐怖片的方式重新改寫童話故事的橋段,我有聽說,其實我們今天所看到的童話故事如<白雪公主><睡美人><小紅帽>……等等,其實一開始並不是如此的純真無邪,這些故事之所以會有今天這樣的樣貌,也許是因為大人們開始覺得,既然這樣的故事小孩子喜歡,就不應該讓殘酷現實的橋段赤裸裸地呈現在童稚的兒童眼前,所以才把它們「稍作修改」,也有可能是因為迪士尼想把他的卡通推到全世界,所以才把這些故事改成完全的天真無邪,到今日的史瑞客可以嘲弄顛覆的地步 (對啊!白雪公主與睡美人如果真的這麼純真,簡直就是白癡了),因此,當看到有人以這樣的方式改寫童話時,其實還有一種「看到原版」的感觸 (當然是否是原版沒人知道),那種殘忍,簡直是可以媲美今日的《恐怖旅社》,血流成河的畫面,根本就是《追殺比爾》的再生,然後你說,這樣的故事最後的結局竟然是「小男孩在經歷過這一切之後,體會到自己的錯誤,好好珍惜身邊的人,並且在多年之後,跟所有的男人一樣,過著平凡而幸福的生活,直到他死去的那天,死前,他選擇了回到那片森林,並且在森林裡,他變得年輕,並且找回了當年年輕的妻子,以及剛出生的小孩,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樣的結局,你能接受嗎?簡直是落差太大,根本就可以媲美「哈利波特在經歷過雙親被殺、親人朋友為他送死、並且被大魔王佛地魔及其黨羽追殺數年後,還能跟一般人有一樣的想法、心智、並且過著一樣的生活」的結局一樣白爛。我相信,一個戰地記者,當他拍攝過戰場上死亡的照片後,一定會有所改變,想法、思考模式、對生命的態度,絕對會與以前不同,但是不知為什麼,書的作者總是把小孩子想成思考接受度低能的動物,小孩子的心思不應該是更敏銳的嗎?不然大家怎麼會一天到晚說:「暴力的影像會造成小孩子成長教育上的困難!」呢?

 總之,這本書就在拖拖拉拉、並且最後抱著看一半就看完的心態結束掉,覺得有點可惜,如果是奇想、幻想的世界,理當是可以更大膽、沒有邏輯的,如果大家還要以保守的社會角度去撰寫他的話,不如就寫些現實中的東西,更能夠與大眾的生活有對應,幻想不應設限,如果是幻想的幻想,空間就更大。

 我沒有喜歡過大衛林區的作品,但是我想起了他在「穆荷蘭大道」中鏡頭剪接與空間錯置的方式,我想這樣的應用,也許才是幻想的極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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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到誠品逛逛,看看最近有什麼書,在書架中間晃來晃去,很幾次都會有這種想法:「好想看個愛情小說啊!」


這是一種警訊,我逐漸了解,這只是一時的迷惑!坊間愛情小說不少,但是要嘛不是肉麻有餘、功力丟進垃圾桶,只能騙騙國中生,要嘛文學名著,感覺上可以提升心靈層次,要看也要看這種!




我曾經因為一時的迷惑,想要被愛情感動一下,買了很多愛情相關小說:【時空旅人之妻】(他的標題是「感動全球四億顆心」,當時我也希望成為那四億零一顆)、【愛情的盡頭】(這本書我前前後後再同一家書店買了兩次,都是被同一種想法所迷惑)、【挪威的森林】(之前喜歡村上村樹的奇想方式)、【蝴蝶春夢】(開玩笑,這也是大師級的作品耶!)、【我輩孤雛】(這可是石黑一雄的大作)、【愛情的謎底】(想愛愛不到、愛到了卻必須放手...這種我最愛),零零總總買了不少本,還沒包括幾本我連名字都忘了的,只是,看完的除了【愛情的謎底】是順順的看完,看完之後些些惆悵之外,其他如【我輩孤雛】是看完沒感覺,好像完成了一項作業;【時空旅人之妻】看似何我意,卻因為寫作模式不順我心在15頁以內被我打入冷宮;【愛情的盡頭】我竟然可以第一本被打入冷宮後,忘了曾經買過這本書,再因為同一個無聊的想法再買了同一本,真是蠢蛋的盡頭!而【挪威的森林】...,哪位想要我可以便宜賣你,我受夠他的愛情了!


愛情小說,到底能感動我的地方在哪裡?


我很喜歡看那種會讓我心痛到不行的電影,之前的《麥迪遜之橋》就是噴淚代表作,有時候我發夢的時候也會想到一些痛到不行的情節,但是總結起來,讓人痛到不行的,說真的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藝術,而是一種很平庸的情感。


也許平庸的人,追求的就是平庸的描述,【愛情的謎底】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文學劇作,他不過是用一種很平凡的文筆,貼切的描寫出了主角與他愛戀的女子長達幾十年的愛戀關係,也許會有人說:「挖咧!一個男的這樣為免也太不會享受人生了吧!」無法得到的愛戀總是最令人傷痛的,我可能是情感上的自虐狂,不但談戀愛要分兩地,連看小說也喜歡人家受苦!


但是我也無法接受日本的純愛係小說,太純的愛讓我覺得煩躁,有的愛太純、純到愚蠢,讓我更難以忍受,也許日本人因為民族性的關係,所追求的愛情純度也比其他國家的人來的高,但是我實在無法接受這種愛情神話能夠存在,我甚至有時候會認為某些不夠好的純愛小說簡直是「教壞小孩大人」,想想看,國中生老是看這種,你能夠寄望他有什麼完整的愛情關係?


然而,另一種有關愛情的書更讓我受不了,就是「男人為什麼不愛我」、「怎樣搞定男人」等等的兩性關係書,說真的,我實在搞不懂這樣的書憑什麼變成愛情教戰手冊?裡面不但均一化男人,也均一化女人,一種同時歧視男女性的書,怎麼可以教導人家愛情?


愛情教不來,書裡學不來,要遇到了、用自己的真心才能學的來,也許該教給大家的是一種兩性相處之道,而不是「如何掌控另一半」!


但是愛情小說,還是很難找到令我動容的愛情小說啊!就連愛情主題的電影都很少能夠讓人流淚了,是愛情太難了,還是感受到愛情太難了呢?


我...純粹只是想要尋找可以讓我哭半死的愛情小說啊!還是,其實只有我的靈魂渴望愛情小說,我的理智其實還是只能看推理小說的呢?


PS我也受不了張愛玲啊!男女愛慕到表白的時間,人家的小孩都出生長大了,太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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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忙碌的工作與流行感冒的折磨,今天好不容易把石黑一雄的【別讓我走】給看完!

不要描述故事,因為其實還滿想推薦大家看的,故事大綱說起來其實挺可怕的,可以拍成科幻片,而也似乎已經拍成了科幻片,2005年的《絕地再生》THE ISLAND講的幾乎是同一個Concept:複製人再類似烏托幫的地區裡成長,其實他們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給他們的本尊做器官移植。只是【別讓我走】裡的關係比較複雜,因為這些人雖然經歷跟一般正常人一樣的成長過程,但是他們隱隱約約了解自己是誰、存在的目的是什麼,也因此多了很多思考的空間。

我還是說出了大綱,看來不碰地雷是很難說出我的想法的,想看書又不想先知道內容的人就別看了吧! (其實知道了也沒啥關係就是了)


其實這本書前9/10都是再講這群複製人年輕時生活的點點滴滴,主要三個主角之間的關係,作者太會描述,看的時候其實很難想像他們其實是被複製出來的,這應該也是作者的用意,要讓我們知道生命即使被複製,也是一個真實的生命,最後即使他們接受自己的命運,你也很難接受竟然必須殘殺一條生命去維繫另一條生命的道理,最後主角的眼淚也完全可以理解的。

我要說的主題不是這個。片中有兩個謎樣的女人,到故事最後才得到解答:兩個為了證明複製人也是生命,為他們搏鬥、建立生存空間的人,最後竟也敵不過社會扭曲的價值觀及人性的懦弱,他們為複製人所建立的烏托幫終於潰堤,最後這兩個女人,一個憤世嫉俗,表面上認為這群複製人永遠只生活在他們的小圈子裡,看不清楚外面的壓力,只會對他們提出請求,要他們實現願望,卻無法看見她們對他們所付出的努力,外表如此,內心卻十分關愛他們,稱他們為「孩子」,有如自己的孩子;另一個女人,到生命的盡頭,還是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直得的,即是最後計畫失敗,複製人得要重新面對文明人的現實與殘酷,但是當她看到她所教育出的複製人們是深信藝術的存在、喜愛人性的光明面、了解愛的價值時,她知道她所堅持的一切雖然無法成功,但是都是正確的!這兩個女人所承受的掙扎與壓力,並不輸給複製人本身承受必須捐贈器官的命運殘酷。

很奇怪,我想到了《奇蹟的夏天》裡的那群孩子!

有時候我想自己是否太誇張,明明影片拍攝完畢上映都已經將近四個月了,我還是無法放下他們!當聽到他們的消息,還是不免關心,甚至難過。我之前也學過紀錄片製作,自己也拍攝了一部畢業作品,再拿起攝影機拍攝的那一剎那,我才發現原來拿著攝影機的人才是最殘酷的,因為他必須拍下每個畫面,那是人的隱私、人的生活,說真的要如何拿著攝影機紀錄,卻不涉入?這對我而言太難了!我無法看著這事情發生,卻無法現場有所反映!我無法把紀錄下來的東西拿給別人看,卻無法永遠關心我所拍攝的人。所以那部我所拍攝的影片,很多人說拍的不錯,我卻深深了解問題所在,與影像中的人物比起來,我寧可相信與我相處、談天、真實存在的那些人,這支帶子即使有受到讚美,甚至被法國的母校老師作為文化研究的教材,卻仍然被我束之高閣,應該永遠不見天日!

為什麼我想到那群奇蹟的孩子?我第一次看到他們,跟大部分的人一樣,是從影片中。影片中他們的樣貌開朗、認真,我們看了影片,好像他們就是自己的朋友,自己很了解他們,但是在見到他們本尊的時候,我才赫然發現,他們每個人其實都是單一的生命個體,真實的力量是很強烈的,我永遠記得那次在花蓮首映時看到他們的感覺,我忘了我是在心中呼喊,還是有對身旁的導演小聲說:「天啊!這些就是本尊了!他們就是本人了嗎?」還是有那種難以置信的感覺,他們不是銀光幕上投射出的光分子,他們有自己的思想、煩惱、痛苦、哀傷、喜樂,你看著他們,好像認識他們,卻很難接近他們,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不認識我,我跟所有其他路上的人一樣,是陌生人,即使有人跟他們說:「同學們,這是電影公司的姊姊喔!」這個姊姊也是陌生人,即使自己好像已經為他們的存在奮鬥了一段時間,他們也沒有任何的機會可以知道。(話說回來,那個「存在」不過是影像上的存在!) 而且,就算你想要努力了解他們、接近他們,也沒有任何的機會,沒有人能夠因為一兩次見面就成故知的,所以他們在我們面前,要嘛靦腆、要嘛冷漠、要嘛恐懼,這些反映在當時甚至現在的我們眼中看來,像是一大盆冷水澆在我們頭上:「反正我們努力了再久,他們也不會知道我們的存在吧!」不只一次,我跟其他同事曾經這樣說過。

看到【別讓我走】,我突然覺得,自己好像書中的艾蜜莉小姐與夫人,所有的耕耘都是默默的付出,對他們而言,我們的存在其實只是名字,跟本尊比較疏離的人,反應就比較像夫人(「他們永遠不會知道我們所付出的努力!」),根本尊比較有相處的人 (如導演們),就比較像艾蜜莉小姐。

寫到這邊,突然有點悲從中來,我想這也必須要有經驗的累積,才能夠學會去接受處理這種類似的狀況。下週我們要去花蓮了,心理面的感覺很複雜,一方面希望自己能夠像觀眾和銀幕裡主角之間的關係一樣親近,另一方面卻深深了解,當天到了現場,我們之間永遠有很大的隔閡,最近的接觸,不過是把帶來的DVD交給他們,而他們的反應也頂多是一句謝謝,或甚至不好意思說出,也許這種反應會讓到時候的我十分不滿,但又能如何呢?試想自己16歲的時候,能夠有多開朗?

這種感覺不知道還要多久才能夠消失?也許下一趟花蓮行之後就可以了結,也許還要幾個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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