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找出,如果我要拍照,我會想要拍什麼了!

 




 



我應該去拍我愛的人,我認識的人,我了解的人,也愛我、認識我、愛我的人。

 




 



以前,我曾經拍過我愛的人,即使是初學的程度,我也可以拍出連他都驚訝的照片。

 




 



魔力不是在技巧,而是在感情。

 





那張照片,即使今日已被我丟棄,也許是一個我們曾經相愛的證據。

 




 



紀錄片也是,我總是在我熟悉、喜愛的人之中尋求主題,這也會把我自己的元素帶入,這是我拍攝過唯一的紀錄片裡,唯一最能感動人的僑段。

 




 



當年申請博士預備班時,我提出的計畫,也是拍攝我當時所愛的人,當時我們都以為 (或許只有我以為),我們會永遠相愛,所以我想要了解他多一點,我想要拍攝他,想要藉由他來了解我。

 




 



我入選了,只是最後我並沒有選擇就讀,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個失算,竟然拋棄了一個我比較喜愛的主題,唸了一個我當時比較想挑戰,卻深深了解自己並不喜愛的科目。

 




 



如果有機會,我還希望自己能夠在拍攝自己所愛的人,不管是照片,或是影片。

 




 



只要我把我愛的東西找出來,這是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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