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 felise  

親愛的朝彬,

我想,我上週應該是給鬼附身了,才會出這種鬼題目。真的,性跟愛可以分開嗎?這什麼爛題目!早在我開始寫兩性專欄之前,大家就已經不討論了。不過當時的結論應該是這樣:對男生而言,可以;對女生來說,不行。理由是:女人一定要愛一個男人到一定程度,才願意奉上自己的身體,跟他做愛。

OK,姑且不論我認為性跟愛是否可以分離,但是這個結論我有點不敢恭維,原因是這個說法有個基礎:女人只會對自己所愛的男人「獻上身體」。這種說法的好處,是把女人的身體說得彷彿宇宙般神秘,像個宗教一樣,當女人願意獻出她的心之後,才會肯獻出她的人。搞得男人像是佛祖耶穌,要女人膜拜,女人就是祭祀的貢品,獻給神佛得永生。

對不起,容我用蔡依林的歌名回應:我呸!

不是說我不認為女人的愛與身體不偉大,而是這種說法的方向性。為什麼女人老是「給」,而不能「取」?

我想,比我們年輕一代的女人,應該都不會有這樣的想法了。然而,我們這一代的人,像是卡在傳統與新式思想之間。我們被灌輸「女人要潔身自愛」的貞操觀,長大之後又吸收了「女人要關注自己的歡愉,不論是哪方面」的性愛自由態度。說實在,今天你問我,性跟愛能不能分離,我會說:「可以!」而且不只對男人可以,對女人也可以。

我一直相信,過去我們說女人一定要有愛才能有性的原因有兩個:其一是因為社會思想,自古以來我們一直強調女性的貞操,甚至還創造了貞節牌坊給女人(男人可沒這種禮物),所以女人對於性愛的需求度被這種社會禮教給遮蔽了,就算感覺到,也假裝不知道;其二是比較現實的因素,女人就是有懷孕的可能性。如果今天我們不談愛只談性,意思就是大家除了性之外,不會有討論共組家庭一起養育子女的可能。然而,萬一不慎懷孕,男人大可拍拍屁股離開,女人可得帶著肚子裡的那塊肉,想辦法應付或解決。因此女人在這部分必須特別小心,而也因此若是雙方有愛才有性,對女性不論在經濟上或精神上,也比較有保障。

不過時代變了,現在的人都知道貞節牌坊分明就是對女性的壓抑與不公,而很多女人也獨立到經濟上無須仰賴男人,甚至連精神上,都會認為男人其實只是麻煩,不如有個孩子比較像是寄託。因為女人獨立的空間,讓女人得以去坦然面對自己對於性的需求。這年頭,要男人愛一個女人太難,女人自己很清楚,與其要男人愛她,不如自己先愛自己,於是一切思考的出發點改了,從複雜龐大的家庭社會,變成了單純而簡單的自己。所做的一切,要先滿足自己,除非必須,不然不要再為任何虛無而犧牲,於是,性是為了自己,生孩子是為了自己,快樂是為了自己,對別人好是為了自己,善良是為了自己,付出是為了自己,就算要犧牲,也是為了自己,而愛一個人,也是為了自己。

講得像是在繞口令,但別認為性愛可以分開,就代表女人變得隨便,而是性再也不是如此沈重,上個床就要對方負責任的事情應該很少見(除非對方未成年,但是未成年很多也是心甘情願)。這樣說吧!男人老說自己性跟愛可以分離,但上床的對方如果沒有看半點順眼,會想跟她有肌膚之親嗎?對女人也是一樣,如果要性,至少對方也要有一點順眼,而重點是,她要確認做這件事情不會讓她後悔,不是帶了一個會傷害她的人,或是未來會造成麻煩的人,因此女人即使要性,還是會謹慎,而男人不也一樣?

路上撿屍或看了順眼就上,都不在以上的討論範圍之內。只是,當我們討論性的時候,愛的成分已經不如以往那麼多。或許性跟愛從來沒有分離過,只是之間的關連,從來沒有那麼深。有性,未必要那麼愛;但沒有性,肯定很難愛下去。

這樣寫,大家是有看懂嗎?

颱風夜居然在討論性愛分離,而這已經是我今天第三篇稿子。有人覺得兩性議題無足輕重,兩性文字毫無價值,但是愛與性其實常是很多事情的核心,這是我開始寫兩性之後深刻感受的。

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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