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做《奇蹟的夏天》。


因為是紀錄片,拍攝的是真實的人,當賺入現金的標的是真實的人的時候,這個錢賺起來多少必須要先想一下,總不希望被人說成利用別人生命,賺取自己利益,所以我們訂下「15%票房淨收入捐助原住民學童」的規定,其實就等於「把多賺的全部捐出去」,自己頂多維持不賠 ( 算了,做好事總有一天有好報吧!)


然後我們發現,原來拍攝的那個國中足球隊,目前竟然幾乎沒有外部贊助的情況。原本的贊助商,不是「贊助期告一段落」,就是股票大跌所以不得不把贊助抽回來,現在贊助他們的,竟然只剩附近便當店晚餐的幾個菜!


可是我們的15%的捐款已經做到各個文宣上了,說出來的就要做到,那足球隊怎麼辦?(說真的,如果15%以外再多錢的話,對影片的壓力負擔真的太大了)


紀錄片的工作者 (不管拍攝or行銷),好像都要跟被攝者保持一定的距離,否則真的會不由自主想替他們多做一些什麼,行銷的已經算是比較有距離的了,至少我們現在還沒見過他們本人,但我們還是免不了會去關心這些相關的人,面對這個後來才發現的問題,我們是否該做些什麼?該怎麼做呢?


如果來個網路串聯,串到讓企業看到,讓他們捐錢,這樣會有用嗎?


想想看好了!怎麼樣好。(我真的怕有人說:呵呵,你們自己怎麼不捐?唉,如果真的引發這樣的問題,那可真是好心沒好報,我看得再想想......)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