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知是否有看過這則新聞?

<獨家>看電影不能帶手機  消基會:太離譜!

這則新聞引起了戲院與台灣電影公司 (不分美商或台灣獨立片商) 的憤怒,讓我們先跳開這則新聞,先來從另一個事件講起。

今年的金馬影展,大概是我此生中見過影廳內出現過最多食物的一年。以往,我指的是威秀影城 (當年叫做華納威秀影城) 還沒有進來台灣前,那時台灣首輪戲院是可以帶外食進場的,不知是否影展觀眾們對於「看電影」這個活動的儀式性質較為注重,即使是跨到吃飯時間的場次,也不會有觀眾大辣辣的帶著便或麥當勞當進場。然而今年,適逢戲院外食禁令解禁,長達近10年的禁帶外食期間,看電影的觀眾也經歷了一大場改朝換代,不知是否年輕人的想法已有不同,今年西門町的新光影城「餐時場」,食物種類豐富從麥當勞、便當 (算普通),到滷味 (塑膠袋吸吸酥酥很煩)、湯麵 (好厲害)、雞腳 (不怕被抓傷嗎?),應有盡有,讓這次的金馬影展,同時見證了台灣美食的多樣性!

但可憐了我們這些餓著肚子或是單純不想被食物香氣與包裝紙聲打擾的觀眾們,我們不管看什麼片,都希望能夠擁有一個安靜單純的觀影空間。

大家知道為什麼電影院要整間黑麻麻加上大銀幕的嗎?裡由很簡單,這是將觀眾帶入電影所創造出的虛幻空間裡的最好方式,要不然,平平看故事,大家大可以在家裡看DVD,一樣看得懂。「看電影」可以算成是一種儀式 (如約會看電影、全家出遊看電影),也可以說是讓自己在電影播放的兩個小時內,能夠拋開現實,進入另一度空間裡。這道理念過電影裡論的人都知道,書本裡都有寫。不過這個虛幻的空間裡,假使有其他因素的打擾,如:聲音、氣味、地板震動...。總之任何「電影」這個虛幻空間已外的因素,都可以瞬間打破這個空間的成立,讓電影變成只是銀幕上投影會動的影像罷了!就我們說的,「進不去就是進不去」。

當年華納威秀影城帶來了「戲院禁帶外食」的禁令,由於觀眾想要體驗國外多廳大影城的設備,對於該項禁令也頂多叫一叫,並沒有之後太大的反彈。然而,(我想)可能因為多廳式的影城越來越多,到今天已經變成了主流,加上我們有個表面上很會替消費者爭取權益的「消基會」該調查的都調查完了(嗎?),所已就在今年的某一天,消基會突然說「這是一種違反公平交易」的做法,然後,所有的戲院被逼著解除禁令,消費者有福了 (嗎?)!因為現在去戲院,終於可以帶滷味鹽酥雞雞排泡麵雞湯麻辣鍋等等你想得到的東西進場,沒有人可以擋你,因為這「違反公平交易」嘛......

可是,可不是全天下的消費者都讚賞消基會的這項決定,因為不是所有的觀眾都能忍受在看電影的時候,隔壁有人吃便當發出濃郁香味,後面有人吃滷味並且塑膠袋發出聲音,前面有人因為漢堡掉到地上摸黑撿來撿去動來動去。對於我來說,這是噩夢的開始,因為我知道,這代表了日後我進影廳看電影都要不得安寧了!

證據就是今年金馬影展。(還好我是拿觀影證,否則還真想請消基會賠我票錢!)

當然,戲院所做的決定不一定都是對的,不過戲院在做出「禁帶外食」這個跟台灣人習性大相逕庭的決定時,其實也賭上了觀眾流失的風險。觀眾不能夠帶外食進入戲院,是違反公平交易,旦我想問,觀眾有權利決定自己要到哪一家戲院看電影,假使他不爽A戲院禁帶外食,大不了可以選擇B戲院規範較不嚴的戲院去看啊!消費本來就是一種選擇,消基會逞罰禁帶外食的戲院,不也是一種違反公平交易的行為嗎? 就算你今天為了想吃鹽酥雞看電影的觀眾著想,那你有沒有為了我們這些看電影真的不想被任何外在因素干擾的觀眾著想呢? 對我而言,廢止禁帶外食規定簡直就是一個噩耗,我真的十分希望這項禁令能夠趕快恢復,並且如果有可能,可否規定戲院只能賣可樂爆米花吉拿棒熱狗,因為這些東西不會有聲音及味道,你願意在看電影時吃五份熱狗,只要你不吐我都不反對,總之請給我一個無味無臭無噪音的觀影空間。

想跟消基會說,你與其強迫戲院開放外食,不如去跟戲院討論販賣部餐飲的價格吧!因為觀眾不想買戲院販賣部的食物,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價格太高,一盆大爆米花單買要一百多,我自己在家爆只要30元,你要我怎麼能夠理解呢? 可樂一杯要50,我在麥當勞買只要35,我幹嘛要買你的呢? 如果觀眾進你家戲院看電影還只能吃你家的東西你家東西又貴到天上去,這才是佔消費者便宜,消基會你要改正的是這個,而不是強迫戲院讓觀眾帶滷味進場,這是XX的危害其它觀眾權易啊!!!!!

你看,我越寫越氣,連XX都出來了,可見我有多討厭這項開放令!

再回到一開頭的那則新聞好了,我只想問消基會一個問題:萬一真的有人在放映中拿了手機拍攝影片片段PO在網路上,請問這個盜版問題怎麼解決?

我想都不用想,消基會的回答一定是:「那是警察的問題,不是消基會的職責!」

我覺得,這時候真的要連帶把消基會告進去,因為他是共犯!!! (我的措詞沒有太強烈,因為正是如此!!!)

我很想問這些看特映會不想被安撿或是交出手機的消費者,假使你受邀參加了LV的春裝秀,邀請卡上規定你要著正式服裝,結果你穿了牽拖牛仔褲進場,被人擋在外面,你可以說他們違反你的權益嗎? 因為就如新聞中那位楊先生所說「就算是不用錢的,也不能太超過,廠商的權利沒有那麼大」。

大家你這樣看,覺得公平嗎?

特映會、試映會是一個特殊放映場合,讓某些特定受邀的觀眾有機會能在電影上映前免費觀賞,觀賞時需要提出入場券,其實就算有了入場券,假設你開演後20分鐘後才進場,因為影響場內觀眾的權益,就算有票你也進不去,而就算你有票,你因為太晚去排隊,有時候也未必進的了場,因為你劃不到位子了,只是大部分電影公司在有爆場的情況發生時,都會以折價券或提供贈品的方式讓觀眾不會有受到損失的感覺,規定都白紙黑字寫在票券上,就好像時尚PARTY的Dress code,這是我們邀請你來、希望你配合的一些規定,大部分的觀眾都會遵守。(要不然你試著穿拖鞋進香奈兒的時尚趴看看啊!!!)

規定禁帶具有拍攝功能的機器入場,通常是一些國際大片會發生的例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怕盜版,特映會發出去的管道與時尚PARTY不同,片商是不會知道進戲院的人是哪些人,有些不安好心的人,的確是會帶著不該帶的東西進場 (我就曾經在首映會把人輾出戲院,並且威脅他我要叫警察他才肯滾),片商選擇這樣的做法,首先會增加成本 (因為要請保全,保全很貴耶!這場又不收錢,就是虧著做啊),再來增加工作 (我沒事七點就下班因為有安檢所以我得有人站在旁邊陪笑臉安撫觀眾情緒),如果不是真的有需要,片商幹嘛沒事找事做呢?

再說,我想跟消基會說,這個做法國外行之有年,就連坎城影展的放映也是這樣進行的(坎城影展都是業界人士在看,照理來說他們已經是最不會盜版的人了,但是大會依然強制執行,多少電影公司的高階主管都不曉得寄過多少次了),這是一種對電影的防護措施,也是對電影創作者的一種尊重。

我想再問消基會,你這麼看重電影觀眾,但你有沒有用過一丁點的腦袋去為電影創作者著想?

我們是民主社會,旦我們不是民粹主義的社會,不是人民說什麼都是對的,消基會的存在是為消費者爭取權益,但假使消費者所提出的要求是無理的,廠商所做出的規定是有合理的理由,那消基會爭取消費者權益也該有所判斷,就連壹週刊的壹青天單元,都會增設新單元告訴消費者,你所要求的不一定是合裡的,我們的消基會卻對電影業上下其手,顯示出了消基會對電影的不了解,不管是身為業者或是身為觀眾,對於他們的做法我都相當憤怒!

真的,電影是一個很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原因不是因為我們可以見到大明星 (有人做了一輩子電影沒見過一次大明星),也不是我們有多淫亂 (因為老是有人電影業就是娛樂圈就是會淫亂也不知道這觀念是從哪來的),而是電影業的商品,是一個橫跨商業與藝術領域的作品,「電影」這項商品是無形,但「電影」這項創作卻是要耗費相當大的人力與金錢,這些都是有形,消費習慣又是很見人見智,因此當主管機關在「保護權益」的時候,可否能以大局著想,保護「社會最大權益」,而非單純消費者權益呢?

請你也花點時間去了解電影這項產業吧!








誰推薦這篇文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