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酸的幸福>

最近最愛聽的一首歌:楊乃文的【祝我幸福】。


我很幸福,真的幸福,卻渴望得到你的祝福
從今以後,牽他的手,心為何逗留?
我很快樂,真的快樂,卻還是感到依依不捨
他的肩膀,給我力量,才能將你放

他很幸福,但沒有全部的幸福。即使快樂,背後也還躲著微小卻強大的遺憾。沒有人可以完全的擁有幸福與美滿,我們只是利用「秘密」的力量,說服自己是美滿與快樂。用大聲笑、用完滿的期望,還告訴自己,其實真的是快樂幸福的。

但是,躲在那兒的一丁點,還是刺著我們的背脊,不疼,但無法不感覺到。

可以擁有這種心酸的幸福的人,其實,也真是一種幸福吧!至少這不是天下所有人都能夠有機會感受到的。

<孤僻>


如果有人曾經定義我是孤僻的,那我覺得該人如非神機妙算,就是對我了解深切入裡。

什麼事情需要一群人一起做?看電影,我一個人看;吃東西,我一個人吃;運動,我選擇可以一個人做的瑜珈 (意即雖然是一群人在教室,但也絕不跟其他人有所交流);旅行,現在我反而喜歡一個人去旅行 (然基於兩人旅行可分攤房費與共享美食之故,如果伴夠強睡覺不打呼不磨牙亦不排斥);睡覺,我沒有枕邊人,但我有很多枕邊書。

命的走向,讓我逐漸培養出一種孤僻的習慣,這也許不算是一種選擇,但是事到如今,卻變成一種偏好。兩人一起吃飯,如果光討論要吃什麼就要半小時,為何不分開吃?兩人看電影,除非威秀影城兩人同行可打六折,否則何苦一定要等到其他人有空再去看,燈一暗幕一亮,電影是一個人的世界,兩個人所看到的不會相同。看書...看書就是一次只能給一人看。枕邊人...調查顯示再相愛的人最後還是分床睡,一個人睡亂翻無妨、空間較大。

這是否可被稱為「狡辯」?

一個人,擁有的是自由,許多隻身慣了的人,最後寧可繼續一個人過,也許到最後,也不能怪命運領他們做了選擇了。

<史巴克>

好吧!如果每天上網找他的照片跟Video可以讓我這段無解的時期更快樂的話,這也無妨好了。這些紅人存在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某個程度上得要帶給人家希望嗎?我賦予他一個功能,他不知道,但請他默默接受吧!

強尼戴普→哈利波特→小田切讓→加瀨亮→一直被我正名不成的阿柴也就是史巴克,我把你在我的偶像史上放上一筆,你們都有過你們的功用,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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