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我好像已經寫過我愛喝酒的歷史了。總之,不支怎麼,最近對於那種「下班以後去喝個小酒」這種想法十分著迷,已經搞不清楚自己是真的愛喝還是想放鬆,但是,辦公室的同事以及週遭的朋友似乎都是不太喝酒的人。「喝酒對身體不好」、「我喝酒會起酒疹」、「唉唷!要喝你自己喝啦!我在旁邊喝咖啡就好了」討厭,喝酒只有一個人喝有什麼有趣的。


朋友一起喝酒最好玩的地方,就是大家可以放下對彼此的防備,一起喧鬧說笑,酒精似乎真的有化解社交隔閡的功力,難怪上一代的人老愛以喝酒吃飯做為做生意的基礎 (只是這個時候做下的生意決定,有時候並不會太嚴謹,常常問題一堆就是了),我個人是比較喜歡喝酒的時候是純聊天玩樂,不然喝酒明明就是在放鬆,還要吊著心情工作,這會不會太拼了一點?




上次寫了不知道哪篇文,小令同事看了說要帶我去中山北路居酒屋喝酒,居酒屋我只去過和民跟DOZO,真正的日氏居酒屋還真的沒去過,當場就十分認真的看待她的留言,就在昨晚,也就是超級強颱登陸的那天晚上,跟她與她的朋友 (也是女生) 一起去了林森北路的一家居酒屋 (別問我叫什麼名字,反正名字裡有風有林的,我也沒記得)。


當初看到Slow Dance裡面的居酒屋,就覺得那種自由的氣氛實在是很對我的tone,雖然我看起來母儀天下 (這竟然是朋友給我的形容詞,希望她指的不是身材,而是我不笑的時候那種道貌岸然到令人害怕的外表),但是吃飯的時候我可絕不去那種需要很假仙的餐廳,看到居酒屋那種昏黃的燈光、牆上貼滿菜單字條的裝潢,我就知道我來對地方了!雖然當天晚上只喝了一杯梅酒 (老闆自己釀的,要不是朋友警告後勁很強,我可能會喝三杯),外加老闆招待的一杯高梁,有點不過癮 (因為一個肚子痛、另一個聽說喝三杯就會唱歌,當場就算了,不然老闆請三杯我應該就會喝三杯吧!),但是可是從此把居酒屋當成本人喝酒的終極場地目標。昨晚回到家中馬上致msn予飯角朋友,跟她說居酒屋有多好云云,她當然還是那句老話:「可是我不喝酒!」身體使然,我也怪不了她,但她說要帶我去吃做吧台的壽司,那應該也是很好的選擇 (不過喝酒還是只有我一個人喝,唉!)


不過,昨晚一人吃掉了一千大洋,可真是把我嚇壞了!沒想到好吃的燒烤加梅酒的代價這麼高!看來這種居酒屋應該要兩個月才能去一次了,平常還是那種平價的和民隨便喝喝就好了!


記得以前常常聽到有人說某人嫁了個好老公,之所以可以被列為「好老公」之列的原因,除了認真工作、會賺錢、疼某、孝順之外,常常會外加一道「不抽煙、不喝酒」,昨天晚上喝酒聊天時,我們討論到某個男人不抽煙不喝酒,當時我蹦出的一句話竟是「好無聊!」,當場同桌的兩名女性笑了!想想,第一次約會跟一個男人吃飯,結果點飲料的時候你說你要啤酒,對方就點了果汁,然後跟你說:「我不喜歡喝酒!」吃飽飯喝咖啡時,你想點根煙,對方跟你說:「沒想到你抽煙!」這會是一個多麼煞風景的約會啊!當然我是沒有遇過這種情況啦!不過一個男人要是真的不抽煙不喝酒的話,跟他一起生活會是何等無聊事?朋友聚會,女朋友得幫她擋酒;下班吃飯,喝酒得一個人喝,想想有多麼尷尬?喝酒不是壞事,但是真的到滴酒不沾的男人,應該是非常不懂德生活樂趣的傢伙,應該把他丟給網路世界,而不是在這裡殘害生靈。


上面講的是有點過火,不過我的理論被我媽聽到應該會昏倒。我老爸也是一個愛喝酒的人,以前他常常根朋友喝到很晚、喝到爛醉,所以我一開始也是很痛恨喝酒的人,直到現在老爸收斂了,反而是他這個最小的女兒開始喝起酒來,每次週末回家,我爸如果帶我們去海鮮攤,必定會問我要不要喝酒,突然有人可以跟他喝,他應該是有重獲新生的感覺吧!


其實我也有納悶過,要喝酒幹麻不找我哥喝呢?直到上回中秋烤肉時,我哥不小心在對談中透露出他的酒量。我哥:「欸!你有沒有喝過那種百香果啤酒?」我:「有啊!我還喝過蘋果、香蕉、綜合水果,上回還有看到巧克力的,但是沒勇氣嘗試!」我哥:「(表情透露出『怎麼你喝過這麼多』) 歐!我跟你說喔!那個超好喝的!真的很好喝!很像果汁。」我:「對啊!但是沒什麼酒精就是了!」我哥:「什麼沒什麼酒精?我喝三瓶就醉了!」我:『(大叫) 啥?你未免也太遜了吧!』喝三瓶水果啤酒就醉了,那怎麼去國外跟人家喝那種算公尺的Tequila?這啟不是穩死的!


想到Tequila,回國之後,就沒有人跟我喝tequila了!真想哪天在家裡辦Tequila Party,一定很好玩吧!聽在美國工作的朋友說,美國公司每週特定一天的下午三點,都會在開會的時候serve貨真價實的酒類無限暢飲,對我而言,下午三點外加開會的時間是有點早啦!不過如果每周五晚上七點到七點半可以辦個餐前酒會真是超級不賴的!哈哈,想到朋友說,她到美國之後也變得超級愛喝酒,以前我無法體會這種「我看到每種酒都好想喝」的感受,現在自己終於能夠有這種想法,心裡不知道幹麻突然開始雀躍起來!


在這篇沒什麼重點的文章裡,字字句句透露出我對酒精的熱愛。沒想到三十歲過後,還可以發覺到新的樂趣,也算是不賴啦!只是,我認識的人喜愛喝酒的年紀通常都是在大學時代,偏偏我就是晚十年,感覺上我這個人在樂趣的發覺上都是比較晚熟的,不過晚熟沒關係,有參與到就好。


如果要辦tequila party,有興趣參加的請舉手!(限我認識的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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