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我胡思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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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 felise  

親愛的朝彬,

我想,我上週應該是給鬼附身了,才會出這種鬼題目。真的,性跟愛可以分開嗎?這什麼爛題目!早在我開始寫兩性專欄之前,大家就已經不討論了。不過當時的結論應該是這樣:對男生而言,可以;對女生來說,不行。理由是:女人一定要愛一個男人到一定程度,才願意奉上自己的身體,跟他做愛。

OK,姑且不論我認為性跟愛是否可以分離,但是這個結論我有點不敢恭維,原因是這個說法有個基礎:女人只會對自己所愛的男人「獻上身體」。這種說法的好處,是把女人的身體說得彷彿宇宙般神秘,像個宗教一樣,當女人願意獻出她的心之後,才會肯獻出她的人。搞得男人像是佛祖耶穌,要女人膜拜,女人就是祭祀的貢品,獻給神佛得永生。

對不起,容我用蔡依林的歌名回應: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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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付出的臨界點--麻哥辣妹槓槓愛第八週

Luke Pamer  

 

朝彬:

已經第八週了嗎?時間過得真快,再兩週我們就要結束這不長不短的網交練習,各奔東西,到時候你會想念我嗎?應該不會,但你一定會記得這種每天截稿前的壓力吧?

這次你出的主題真的很難一言以蔽之,但我想說得簡單易懂,就是你可以為一個人付出到什麼程度?我知道你想說的不只是這樣,因為還包括一種「我們明明很相愛,也在一起了,但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就像再互相折磨」的這種矛盾。總之,很複雜啦!愛情一直都這麼複雜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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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Sardegna  

親愛的朝彬:

首先,我要感謝你,在上回遲交了半小時,讓我鬆了一口氣,天知道我本週也是一個超級忙碌,看到你遲交了,我好像也沒必要那麼衿……不過我依然會在截稿死線之前順利交貨,這樣可以彌補忘了分享你的文章的錯誤吧?

然後,你上回那篇文章,我從頭到尾徹徹底底地看了八遍,老實說,我挺失望的,因為原諒我如此魯莽地用下面的理論來總結你的文章,但你的理論基底,就是「年紀大的女人就別想要有男人愛的,因為,年輕的男人,愛的是年輕的女人,而年紀大的男人,也愛年輕的女人」。

所以,年紀大的女人,倒追也不必了,反正老男人看不上你,小男人……就算把到有一天也會不見。嗯,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想真的就沒什麼好繼續講下去的,因為老娘這年紀,已經被歸類在「妳不必想要談戀愛了」的那圈子裡,要繼續講什麼女追男個鬼,都只是自取其辱而已。

我講的有點直白嗎?嗯,因為我這回沒有翻白眼,我只是有點不爽,頓時我可以理解那位不同意你論點的網友回覆,雖然她的甲方不存在論點我依然聽得霧煞煞。

但沒關係,就當我天真吧!我本來是希望你可以告訴我為什麼男人總是要女人追,男人的心態到底是什麼,但是我的計謀沒有達成。那我就來分享一下我的看法吧!告訴你凱西我呢,到手的男人都是自己追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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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不起生日,難道就要變我的祭日?──麻哥辣妹槓槓愛第六週

生日快樂  
(圖片取自網路,唉唷這是《總舖師》的劇照!)

我其實從不在兩性專欄裡談生日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日期是我的罩門,全世界我只記得兩個人的生日:一個是我,一個是我媽,而我能記得她生日,純粹因為她生日是一年的最後一天,不是因為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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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ot pandone  

朝彬:

你可以發現,這是我第一次在文章裡用你做開頭。不是我無情,而是我得先跟你解釋一下為什麼我要訂「曖昧」這個主題。

如果是一年前,要我寫「曖昧」這個主題,我的反應大概會跟你一樣:這種沒三小路用的東西,寫它幹嘛!甚至,曾經有人跟我說,她最愛曖昧的時期,因為那個時期是最美的。當然,最後我發現這個人的洞很大,我說的洞不只是腦洞,而是這個人本身就是一個黑洞,所以我更是把曖昧歸類成有病的人才會喜歡的感覺,一堆神經病才愛玩的遊戲。像我這種追求精準確實的處女座,怎麼可能受得了曖昧呢?

所以,這要扯到一點點星座,我相信人過三十就要開始算上升星座,因為我開始越來越沒那麼處女座了。因此,最近我對「曖昧」這個玩意兒的看法有了些微的改變,應該是說,開始瞭解曖昧的狀態,以及許多人必須曖昧的原因之後,我開始可以欣賞曖昧這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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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et Girl  

「出軌」這主題是朝彬給的,他在週三所發表的文章裡,點名了50歲是男人的出軌潮,所有再會撐的男人到了50歲都會熬不住,一股情慾如山洪暴發一樣「唰~」地奔向一個以上的性未知。有點浪漫,其實,畢竟有熬嘛!熬過再爆,反而有種宣洩的快感,但是……身為女人,我可不這樣覺得。

我覺得,不管男人女人,只要是人,想要出軌的話,是不分年紀的。

出軌的源頭:其實你就是想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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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得比誰都更自由的姊弟戀(@麻哥辣妹槓槓愛第三週交換週記)

Morgan Sessions  

正在尋覓開新部落格的地方。在還沒有找到之前,兩性的發文,就先暫住一下這個地方了。等到找到兩性文章的家,再把這些文章搬過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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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弟戀的前提,是絕對不能把未來想在前頭。如果妳想要的是「以結婚為前提」的姊弟戀,那也行,請妳慢慢找,找到的機率並不高,就算找得著,也要做好受傷的心理準備。

為什麼?妳想想,跟妳同年齡的男人未必都敢「以結婚為前提」跟女人交往了,年紀小的男人如果沒有什麼特殊狀況,有幾個會想著要結婚呢?

所以,姊弟戀的本質應該是自由的,應是最浪漫的,因為姊弟戀不講現實,不論未來,就是著眼在那個「戀」,一姊一弟湊在一起,就是為了戀愛,不為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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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大人們曾給我的箴言:

 

你學跳舞。

別再跳了,會影響學業。

你彈鋼琴。

別再彈了,會影響學業。

不准看小說,會影響學業。

不准看漫畫,會影響學業。

不准聽音樂,會影響學業。

不准看電視,會影響學業。

不准看電影,會影響學業。

不准談戀愛,會影響學業。

不准愛漂亮,會影響學業。

放學別跟同學出去玩,會影響學業。

放假別出國,會影響學業。

暑假別再學游泳了,會影響學業。

別再唱歌了,會影響學業。

別騎腳踏車,女孩子會摔得滿身傷。

也別坐男孩子的摩托車,因為那太危險。

別開車,因為反正沒車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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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人家說:「愛情不需要理由!」

講的理直氣壯,告訴天下男女,想愛就愛,何需給自己做測驗打分數。

鼓勵不少男女,但是發明這句話的人卻沒有想到,愛,的確不需要理由,但是展開行動去愛,卻需要一個相當具體且適當的理由。

我愛你,也許你也愛我,但是中間要沒有交集,沒有一個「機緣」,一個「場合」,就沒有辦法讓這段潛在的感情表達出來。

是,想愛就去愛,但是不代表,想愛就可以真的就愛了。

她就是遇到這個問題。

她很著迷於所謂「愛情的起點」這個微不足道的時刻。究竟,一個人與另一個人之間的愛情火花,是和時迸發出來的?在那當下,兩人的感覺是甚麼?就好像美國影集炸彈的引線,被火柴「啪搭」一聲點燃的那個端頭,然後不斷延燒,最後爆發。那那根點燃愛情的火柴是甚麼呢?

這幾天在她不忙的時候,占據她思緒的,不是通靈大師的告誡,而是那根「點燃愛情的火柴」。

她不是沒有機會跟他相處的,之前的機會,多的是,多到她不想看、不想聽、不想管,然而卻在她發現,也許自己心儀於他的時候,機會卻頓時變少,到幾乎無接觸。

她全然感到這種情緒的荒謬性,於是她開始尋找那個讓她步步陷入思緒泥淖的起始點。

是他突然的一句讚美?

還是一個無意的眼神?

這是一個無解的謎題,或許謎底是四個字:自作多情!

於是,在那根火柴點燃後,引線所燃燒的速度比她想像中慢了許多,只是引線上依然有火花:他偶而見到她時的眼神、他也許僅是心存善意的觸摸、他也許不曾存在思緒裡面的酒後低語,全成了她所謂的「引線上的火花」,在她的愛情炸藥前悶燒著,一吋一吋往前逼,卻沒有辦法燒到爆點。

所以她才會又想到了那句所謂「愛情不需要理由」的屁話。

她心儀他,也許不需要理由,喜歡本來就是傻子幹的事,但是,愛情需要機會,如果沒有交集,沒有場合,沒有任何的相處,那引線就會無限延長,直到自己燒到蠢了,自己滅了為止。

於是,她又開始傻傻的盤算,接下來可能會出現的「機會」「場合」「時間」,想像,要用甚麼「方法」,才能夠順理成章讓這一切推進。

直到她發現,這並不是做科學研究報告,也不是在做行銷企劃演練,或是活動流程排演為止。

原來愛情充滿心機!對於一個沒啥心機的她而言,她不知是懶了,還是傻了,總之,覺得累了。

不過當她終於想到,她鍾情於他的起點時,不管是怎樣的變化,總之,當下是一種甜蜜的感覺。

這個起點,延燒到讓她可以堅定的給出「是,我要他!」的回覆。

然而,簡單而堅定的一個回答,代表了她的意願,卻不代表了可以有所行動。

也不代表,她可以得到滿意的回應。

一方的期待與幻想,讓她覺得很蠢,一個心智應該要是成熟的女人,竟然有著跟小女孩一樣的期待:期待那個將她推向行動的機緣,期待那個心靈交會的證明。

她覺得,自己真的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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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未來太不確定,所以她迷上了算命。

塔羅、測字、星座、生肖、每周運勢、每年運勢......她都加減看了,只是,沒有一次可以給她正確答案。

因此她決心要嚐試付費算命,也許有收錢的人會為自己說出來的「預言」負責任。

她跟朋友去算了紫微。

 




說是算命,她對「命」這回事並沒有很在意,說穿了,她不過是想知道自己的感情依歸會是在哪裡。

一個薄弱、愚蠢、可有可無的目的。別人苦苦追求會被她鄙視,結果自己私底下還不是冀望著這檔事?

紫微大師跟她說:「你的愛情已經在身邊,只不過,這段愛情,你只能有十年!」

十年?為什麼是十年?十年之後,會發生什麼事,讓這段感情,僅能維持十年?

於是她去找了另一個大師─一個號稱會通靈的大師─求證這「十年」的準確度。

通靈大師見了她,一臉困惑:「你怎麼可能還沒遇見你的依歸?」通靈大師說出了她所謂的「依歸」相貌,竟與紫微大師不謀而合,只是通靈大師鐵口直斷,這人已經在周遭不遠處,是有個甚麼阻擋了他們的相遇。

於是,她問了通靈大師,關於那個十年的事。

「原來已經有人跟你提到那十年了!」通靈大師似乎不太苟同紫微大師直言的做風。

她不說,不想讓紫微大師在通靈大師心裡變成一個無德的同業。

通靈大師嘆了口氣,摸摸下巴:「沒錯,就是十年!」

「所以,十年後......?」

「十年後,他依然愛妳,只不過,男人的三心二意,讓他會忍不住在外面發展其他關係,不過他最愛的依然是妳,只是,妳不會再如此需要他......」

「所以是......?」

「所以,十年的決定權不在他,在妳!」通靈大師終於肯抬起頭來正視她:「在於妳是否願意相信,妳在他的心中依然佔有著無比崇高的地位,在於妳是否願意接受,這個擁有英俊外表的男人,此生將無法斷絕四處來的桃花,在於妳是否願意原諒,在於妳是否把感情視為生命中的一種獨佔。」

現在問她這種十年後的抉擇有點太早,於是通靈大師補上了一句:「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是由妳來掌控。」

「我如果只選擇了十年?」她問。

「那在他心中,不只有十年,只是,在妳心中,僅會有十年。」

「如果不只十年?」

「那就不是幾年的問題,而是妳自己的生命課題。」通靈大師,在此時,儼然成為婚姻諮詢家。

她想到了,那天早晨半睡半醒時,老天問她的問題。

通靈大師此時突然放聲大笑。

「所以妳想知道,那個被我們稱做為『外表斯文俊秀,永遠受到女性歡迎』的男人,是不是妳所回答的那個人?」

「我還想知道,是否是我十年前所夢見的那個背影?」她接著問,然後將十年前那個「意識中是她魏來丈夫」的夢境告訴通靈大師。

「妳真的這麼想看到?」通靈大師被她的好奇心

「沒錯!」她的語氣,跟回答老天的時候一樣堅定。

通靈大師開始猶豫,斟酌著是否該給她做出一些建議。

「如果妳真的希望......」通靈大師終於開口。「如果妳真的希望,那你必須想想,你是否接受可能只有十年的感情!」

「如果接受的話......?」

「如果接受的話,你現在走出門,就可以看到他的臉,就可以知道他是誰!」通靈大師說。「不過,你必須確認,你真的接受!」

通靈大師繼續說:「你會有愉快的十年,享受愛情的美好,但是十年後,也許這段美好的感情,會在一夕之間破滅,這是你的命。如果妳接受,那妳就會知道,那個人是誰。」

「如果,無法接受的話?」她問。

「愛情需要決心,尤其是妳的愛情。」通靈大師,瞬間又化成愛情顧問。

「再說,除了這個之外,還有其他的原因,讓妳必須更有決心!」

「是什麼原因?」

「妳必須橫刀奪愛!」

「橫刀奪愛!?」


「沒錯,橫刀奪愛!不知道幫妳看紫微的人是否有跟妳說,妳的命注定要奪取他人之夫,也就是說,妳所將遇見的人,現在已有穩定的另一半,妳的出現,將加速他與他目前伴侶關係的瓦解。」

橫刀奪愛?奪人之夫?她之前的愛情遭人所奪,她發誓自己將不會以同樣的方式傷害他人,然而眼前的這位大師,告訴她必須以同樣的模式傷害另一個無辜的女人。

「我不確定......」她說,口氣帶有支吾:「我不確定,自己能夠做到......。」

「這不是妳做得到做不到的問題,而是妳命中的感情,就是與人分享。也就是說,妳之前的感情,是因為其他人的介入而結束,妳即將到來的那段,也將是因為妳介入她人而獲得,而妳的另一半,也是命中帶有桃花,具有吸引異性的本事,讓妳覺得他似乎不是屬於妳一個人,但是妳卻可以穩定地與他共處十年。」

她終於了解通靈大師的意思。這十年,是一個穩定,卻不是擁有。

可能是,愛情永遠不可能是一種「擁有」,對她而言,只能被視為一種「關係」。

「我想妳應該已經了解了!」通靈大師急著做出總結,在她之後,還有很多人排隊等著接受通靈大師的指點。

她走出大門,面對友人的詢問,她以玩笑帶過。

她實在是很想知道那個人,是否是她夢中回答的那個人。

但是如果只有十年......?

她知道,自己追求的不只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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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小說失利,連帶影響她接下來創作的歷程,每次她下筆要寫個什麼的時候,總是會想到銷售失利的狀況,之後什麼再有趣的情節也都消失無影,幾個月沒有任何的收入,經紀人兼前老闆還是安穩地在雜誌擔任總編輯,好友只好再度出面拯救,他建議小愛接雜誌的專欄外稿,並為她介紹其他雜誌的外稿機會,替自己賺取一些收入,而為了賺取更豐厚的稿費,她也接下了許多編輯都不願意撰寫的性愛專欄……當然,這些專欄都是由一名閱人無數、不但聽取週遭案例、並且不吝於親自嘗試的「金仙博士」所指導,想也知道,這個「金仙博士」不過就是小愛的化名罷了!而這些專欄的內容,多虧小愛還有作家的想像力,或是枯男乾女的無味,竟然還大受歡迎。

「現代人滿口腥辣不忌,卻深愛這種專欄,想必那些愛開口的人,必定大多沒有性生活!」經紀人兼前老闆有一回稱讚她專欄寫的好的時候,小愛因為前晚沒睡好,不識相的說出了此番道理,對方當然也很客氣的回她:「也多虧了這些枯男乾女,你目前才繳的出房租,付得出水電費,來,下一期金仙博士不如來討論與大小陽具男3P的經驗,藉以得出命根子大小與性高潮無關的結論。」


現實因素考量,金仙博士當期果真還是邊吞著泡麵邊寫出了一篇看似活生生,實而苦哈哈的經驗談。


當然,小愛不想也不可能永遠變身金仙博士,她終究還是要回到正途:成為一名專業的作家!這不但是她的夢想 (到這個階段,也已經是了),也是她那個外表漠不關心、老是冷嘲熱諷,卻永遠不會放棄她的經紀人兼前老闆對她的期望,她不想對不起他,自己走到了這一步,也沒有了退路。


因此,她開始嚴格規定自己,跟自己的設計師朋友一樣,必須遵守嚴謹的生活規律:早上一定七點起床,不管有沒有上健身房,九點以前一定要用完早餐,並且開始一天的工作,這樣的生活她才開始沒多久,對她而言簡直是一種酷刑,每天早上,她都要用好幾杯濃烈的咖啡灌醒自己,所以她現在才會坐在這間咖啡廳裡,睡眼惺忪的翻著雜誌,試圖從這些雜誌裡找出一點足夠成為未來小說題材的蛛絲馬跡。


「沒有……沒有……」小愛自己滴咕著,「為什麼現在的雜誌內容都這麼空洞,怎麼有人有辦法每個月都看這種東西?……靠!這些模特兒真是越來越瘦了,說她們被吊起來曬成乾我都相信!」


小愛翻到了這本雜誌最受歡迎的專欄:金仙博士的性愛旅程!她用力的蓋上雜誌,「最好金仙博士真的有她的性愛旅程!」拿起眼前的咖啡,用力的灌了一口。


在熊飲之後,她才赫然發現,對面有個發呆的男子,好像正在驚訝的盯著她看。


所有成年單身女性都知道,當有不明男子盯著自己看的時候,心裡必須馬上有兩種反應: “一、小心,那是個神經病!” 或是 “二、趕快,妳的機會來了!” 眼前這名男子五官端端正正,身上穿的是乾淨的獵裝外套搭配T恤,雖然不像名牌打扮,卻也有自己的風格,頭髮稍嫌零亂,不過看的出來是為了突顯個性所做的打扮,這個男人,說穿了除了可能是因為忙亂的夜生活導致的疲憊雙眼外,外表上的確看不出有什麼不正常之處,雖說不算是什麼會讓人一見傾心的俊男,不過應該不至於會讓大腦該發出 “小心,那是個神經病!” 警告訊息的男子。


兩個陌生人在早晨八點半咖啡廳裡四目交接,小愛大腦發出的第一個反射動作,是給這名坐在對面的男子一個尷尬的微笑,不過在這個微笑發出後,大腦裡屬於理性判斷的那一塊區域馬上就提出後悔的反駁:「萬一這是個神經病怎麼辦?」小愛立即收起微笑,馬上,兩人溫情的四目交接,演變成為「你幹麻一直看著我」的尷尬場面,顧不得杯中還殘留著半杯未喝完的咖啡,小愛立即收起雜誌,帶上出沒大庭廣眾必須的墨鏡,急速走出咖啡店!


「希望他沒有跟著我,希望他沒有跟著我……他沒有跟著我嗎?」小愛走出咖啡廳後,突然「瞬!」地停下腳步,偷偷回頭望了一下咖啡廳的門口,的確,這時咖啡廳的門口仍是好好的關著的。


「我真是個花癡啊!……」幸好有墨鏡掩飾住小愛的雙眼,否則大家就可以看見小愛眼中只有自己了解那種無地自容的眼神,這種眼神隱藏著一種十分惱人的心態:沒有勇氣吃,但棄之可能頗為可惜!這個心情在這當下全世界只有小愛一個人懂,也幸好沒人知道,就好像沒人知道她就是金仙博士一樣。


小愛拖著失望的腳步,開始緩緩的在街上行走,心裡想著那半杯剩下的咖啡,少了那半杯,早上的確很難醒來!……就在下一刻,咖啡廳傳來大門用力推開的聲音:那名男子,站在門口左顧右盼,當雙眼找到她的時候,他停了下來。


「天啊,果真是個神經病!」


一天的開始是浪漫還是驚悚,要看事情發生的那一刻,腦子裡想的是什麼……。

這一篇連載的上一篇:早上八點半決定的浪漫或驚悚 (上)
這一篇連載的上上一篇: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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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點半,這麼早就在咖啡廳裡吃早餐,這對小愛而言十分難得,對於像她這種SOHO族,每天就算睡到中午,也不會有人抱怨,總之,那些與她工作的人已經習慣,中午以前不能夠打電話給她,有是一切以e-mail聯絡,等她老娘大人醒來之後自然會回覆,否則要把她從睡夢中驚醒,她的起床氣可大的。

不過這陣子小愛特別鞭策自己,規定一定要早上七點起床,晚上十點半上床,這構想來自一個成功設計師好友的建議,這名好友也是SOHO族,自己當自己的老闆,年紀輕輕不到三十,卻已經是設計界鼎鼎大名的高手,他的版圖橫跨娛樂圈、廣告圈,甚至連一些朋友的小店都不放過,過於成功的事業,害的他必須換手機號碼,非熟人絕不提供,並且不甘願的請一個秘書替他過濾電話。小愛幾週前問了他成功的秘訣,這個好友盯著她皺著眉好一段時間,然後嘆口氣跟她說:「小愛啊!蘇活族是比上班族更需要自我規律的,感覺上時間很自由,但事實上必須要更嚴格規定自己的時間才行,我每天都規定自己一定要七點起床,七點半上健身房,八點半洗澡,九點準時開工,晚上如果不是遇到什麼特殊客戶的案子,絕對工作只到八點,之後就是我自己的時間,晚上十點半準時睡覺……你要我問成功的秘訣,我想就是這個,我對我自己,比我之前的老闆對我還嚴格!」


朋友一番話,講的是他自己,但是小愛聽的出來,這其實是暗自在規勸她改掉不規律的生活習慣。小愛原本的工作是時尚雜誌編輯,這份工作本來就是責任制,稿子交的出來,總編輯絕對不干涉私人生活,因此這種中午睡到自然醒,晚上不到三點絕不上床的習慣,從那時候就開始養成。當了三年編輯之後,有一天她開始在網路上撰寫小說,寫的不就是雜誌社會遇到的那些演員明星模特兒的八卦,為了怕自己的身分曝光,她乾脆替每個人取個假名,把這些事件串成一個故事,演藝圈光怪陸離的事件果真能夠吸引許多人的好奇心,她的網站短短三個月內就擠進了各式各樣不知道從哪裡來的讀者,成為當紅的網路作者,更令她驚訝的是,竟然有出版社開始與她連繫,要把她網路上的作品出版成小說,這可讓她心花怒放!雖然她從沒想過可以成為小說家,但是與其每個月寫著那些時間一過就沒有價值的文章,成為專業的作家未嘗不是一個事業上的大躍進?於是,她興高采烈的與各個出版社洽談出書的事宜,被總編輯知道之後,以人情攻勢加上承諾擔任她的經紀人為條件,她的第一本小說,就由自己的老東家出版了!


第一本小說出版,由於內容題材辛辣,影射了不少名人的私生活,頓時造成風潮,連續好幾週佔據暢銷書的排行榜,網路、媒體更是熱烈的討論報導,小愛成了名人,總編輯樂不可支,要她停下編輯的工作,專心寫作,讓第二本小說儘速出版,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成名後的小愛,馬上面臨的是感情的失落,她從大學時代就開始交往的男友在這時突然承認劈腿,並且良心發現決定棄她而就那才剛上大學的小女友,「我是因為太愛妳,所以才為妳坦承一切,所以才決定離開妳!」,小愛與她週遭的朋友永遠記得她當時的反應:分手是在咖啡廳裡,原本小愛等的是婚姻的請求,沒想到真正到手的竟是決裂的宣示,事時證明,千萬不能接近惱羞成怒的女人,小愛聽到之後沒有大哭,第一個反應是拎起屁股下的座椅,「匡噹」一聲向她的前男友扔去,打斷了他的鼻樑,外加咖啡廳的一張桌子與後方的玻璃書櫃,散落的碎片灑在前男友臉上,因此除了鼻樑之外,那人的雙頰也被碎玻璃割的滿是傷痕……


「好痛啊!」那男人那時這樣說。
「痛?痛死你好了!反正你只是皮肉痛,哪管人家心痛牙痛生理痛?」


咖啡廳老闆後來跟小愛說,當時他聽到這句話,其實第一個反應竟是偷笑。


那男人說狠也沒有比某些我們說狼心狗肺的男人狠,首先,他沒有提起告訴,並且賠償了咖啡廳裡一切損失,因為他說,這都是他的錯!小愛聽了之後,從鼻子裡「哼」的一聲:「以為這樣就可以彌補他犯下的錯?」總之,這件事情後,小愛與咖啡廳老闆自此結為好友,咖啡廳老闆是個帥哥,是個有個帥哥男友的帥哥,小愛跟他說:「你要不是有帥哥男友,我分手之後就會快樂許多!」


還好,小愛沒有耽溺於失戀的悲痛中太久,失戀讓她化悲憤為力量,短期間內寫出不少文字,只是令她的經紀人兼前老闆比較傻眼的是,這時的小愛宣示她再也不要寫那些「內容單薄、毫無深度,只想用別人的鮮血來換取自己的金錢」的文章了!她要追求性靈,寫禁人生悲痛,嘆盡世間歡愉……總之是她經紀人口中的「專把財神爺趕跑」的東西。


為了再度迎回財神,經紀人兼前老闆替她想了個法子。


「你離開這裡一段時間,回來想清楚就可以了!」


他為小愛申請了一筆旅費,要她出國去散散心,小愛去希臘、土耳其散心了一個月,一個人過著貨真價實的「四處走走」的生活,她用閱讀與寫作來填補這段時間,看著那些暨暢銷又深受好評的書,她也寫了她眼中「具有深度的故事」:一個女孩在經歷失業與家庭破碎之後,決心遊歷各國,尋找悲痛極點的故事……。


小說出版之後,不要說銷售量了,連評論都好不到哪去!


「唉,早知道不如出個書,寫寫你在國外騎駱駝、爬金字塔、甚至吃了什麼東西的書,搞不好還可以把成本補回來!」外加一句「說不定可以印全彩的!」


經紀人兼前老闆說出這種話,她當然不可能好受,不過她也無力反駁,畢竟要不是這個人在背後挺她,這本書的稿子說不定根本馬上就會進了別的編輯的垃圾桶!


這篇連載的上一篇: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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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妳消失之後,我在心裡為妳掘了一塊墳墓,我奮力挖掘,在心裡越掘越深,留下了一個好大的窟窿,把妳的一切放到窟窿底,用我生活裡無趣而繁雜的一切,將穴填起,一層一層、一道一道,先掩蓋妳的面容,再覆蓋妳的身軀,直妳的一切,消失在生活的土壤裡,用我的眼淚代替花朵,為妳哀悼,然後我轉身,用力奔跑,奔離妳的墳墓,逃離妳的世界。




早晨,襯著陽光,我隻身走在人行道上,我一個人,以為早已把妳埋葬,不需疑惑為何妳突然消失,不去四處尋找妳的蹤跡,我很好,我工作,交際,喝酒,甚至還跟新來的女同事調情,妳已經被我遺忘,我找回了我的個體!(我以為)


晚上,熄燈之後,閉上眼睛,卻忍不住探向心口的那尊墳墓,撥開已經埋好的土壤,潛入墓穴,撫摸妳的臉龐,在妳身旁躺下,我想妳回過身,對我微笑,我想我吻了妳,擁抱妳。


這時候,我心中的那個窟窿,才會開始疼痛,我挖的太深,以致於傷口難以復合,有時心疼痛到必須起身,用菸來麻痺我的傷痛,然而卻彌補不了那墓穴的空虛,微弱的燈光下我看到了那張屬於我們兩個的大床,妳習慣睡的那一邊依然存在,只是,少了溫度。


週而復始的傷痛,讓我必須向外尋求新的土壤,將妳的一切更緊密地覆蓋,阻擋我繼續翻開新土,只為尋求心中短暫的溫柔,我找到了一個新方法,開始跟不同的女孩約會,這些女孩,有的年輕,有的已經不能被再稱為女孩了,我用她們的笑容,與她們之間永遠相同無趣的對話,她們的香水味,她們柔軟的肌膚,堵住通往墓穴的道路,我再也不會去把埋葬好的墓穴打開,我與她們一起留在道路的這一端,這裡沒有妳!(我以為)


只是,當我每次看著她們,我總會想,如果是妳,我會將我的手指伸進妳的髮中,讓你的髮絲在我的指間搔弄,還會把額頭貼著妳的,用鼻子擠扁妳的,然後妳會發出笑聲。


我看著身旁的這個女人,敷衍了吻了她的額頭,起身,著裝,離開。


走進夜裡,走向妳的墓穴……。


人是遺忘的動物,應該說是習慣的動物更為貼切。當這世界所有的情感都變成規律,不管是傷痛或是喜悅,我們都會很自然地把它接納到生活裡,成為一部分,不是我們忘了,不是我們不再想起,只是它的存在成了一種必然,久而久之,我們也未必希望它離去,就像戀人,成為老夫老妻後,是習慣在支撐他們的愛,熱情最後成了什麼,我不能為其他人回答!


11個月2周又4天後,我走進每天早上都要走進的咖啡館,點了我每天早上都要點的中杯熱拿鐵 (「低脂牛奶,不加糖,奶泡少一點!」妳會問我:「男人何必在乎牛奶的脂肪!」我會回答:「我這種男人會替自己的女人在乎。」),腦中每天浮現的對話只有我聽的到,卻已經不會再讓我暈眩,走向面窗的那張桌子,如每天早上的端起咖啡、抬頭觀望……大同小異的景象今天有了變化,今天我拿著咖啡,直視著前方的景象,懺抖著……


妳坐在我面前的那張桌子,面對著我,安靜的翻閱妳面前的雜誌,髮型變了,身上的服裝是我沒見過的,不過那張臉,的確的確,是妳的臉……。


心裡的那座墓穴敞開,真實的冷風灌進穴裡,所有的一切,被強風吹到了外頭,我不急著抓住,也無暇去探求妳是否還躺在墓穴裡,在我眼前,真實的妳出現在我可以觸及的距離,風暴在我的胸腔裡狂亂的吹著,逼著我差點吐出妳的名字。


我只是放下手上的咖啡,以免被指尖傳來的麻痺感弄翻了,直視著妳的同時竟祈禱著:「別抬起頭,別抬起頭……」


11個月2周又4天後,真實的妳,出現在我面前。(我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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